省会特大车祸问责交警大队长
本报讯(记者栗占勇)凡辖区内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车祸或连续发生3人以上特大车祸的,交警大队长将被免去职务,其他责任人也要做相应处理。 这是省会交管部门出台的一项新规定。
石家庄市政府明确提出,2006年全市道路交通事故四项指标(指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经济损失)均下降20%,为完成这一任务,市交管部门采取多种超常规的措施,交警将对严重交通违法进行集中治理,始终保持严查严管的高压态势,酒后开车、无证驾驶等交通违法被列为全年整治重点,行动中要查得交通违法者无路可走,使其受到深刻教育。
市交管局为此健全了奖惩机制,每月进行事故评定,好的肯定、表扬,差的批评、问责。对因失职失察、管理不力、措施不到位、弄虚作假等行为,导致预防事故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除无条件接受上级调查、责任倒查、依法依纪处理外,市交管局还将视情给予黄牌警告、大会做检查、全局通报、下岗培训、调离工作岗位等,凡在辖区内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车祸或连续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9人以下特大事故的,报请市公安局批准,免去大队长职务,其他责任人也要做相应处理。
据了解,省会交管部门还将实行告知服务,全面落实对驾驶证逾期未审验和换领以及机动车临界报废、临界未检验者的告知服务,并提供多渠道查询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