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油附加费"优惠新政"昨出台明实施执行初期恐难全部到位
两岁以下婴儿免燃油附加费
□晨报记者刘畅实习生凌馨
昨天,针对婴儿、儿童等特殊人群的燃油附加费“优惠新政”,通过国家发改委、民航总局官方网站对外公布。 按照该政策,本月20日起,民航国内航线将对2岁以下婴儿免收燃油附加费;而对于2到12岁的儿童则大幅度减收燃油附加费,其中800公里以下航段20元/人,相当于今年4月10日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增收以前的水平。
新政出台前业内已松动
此前,根据相关规定,婴儿、儿童在购买机票时虽然按照成人票价的10%或50%收取,但是在“燃油附加费”一项却是完全按照成人标准。不少消费者对航空公司向婴儿、儿童全额收取燃油费的做法不理解。
记者从东航、上航等票务中心了解到,在本次燃油附加费“优惠新政”出台前,对婴儿征收全额燃油费的做法已经在业内有所松动:东航、上航都已经自行对婴儿免收燃油费。
发改委特急通知定标准
14日有媒体报道,称发改委将在15日出台“减免婴儿、儿童燃油附加费”的政策,但14日当天发改委价格司相关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该政策“正在研究之中,还没有明确日期”。
直到昨日,发改委、民航总局出台标明“特急”字样的“补充通知”,要求各航空公司统一收费标准:按成人普通票价10%计价的婴儿免收燃油附加费;按成人普通票价50%计价的儿童(含无成人陪伴儿童)以及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则调整为800公里以下航段20元/人、800公里以上航段30元/人。
“新政”20日执行难统一
由于该“优惠新政”出台日期与执行日期仅相差两日,记者从几大航空公司获悉,该政策20日能否执行,各大航空公司态度不一。
此前坚持婴儿“一定要交燃油附加费”的南航,其广州总部宣传主管王丹表示,“我们还没有收到正式通知,政策执行肯定要以航空公司收到通知为准,不能保证20日肯定执行。”
上航营业部负责人表示:“燃油附加费优惠政策要凭民航总局正式发文通知,不能以发改委网站信息为准。”东航营业部负责人也表示:“知道有这回事,如果收到通知,我们肯定会执行。”
国航上海销售部经理张伟透露:“我们已经看到这个通知了,差不多会在20日开始执行,具体还是要等总公司的业务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