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安徽省萧县一名村委会主任带领村民抓到一名“小偷”后,不是将他扭送到公安机关,而是把他关进了村委会的办公室,造成被围观群众打伤致死。这名“法盲”村委会主任为此犯了非法拘禁罪被判刑。
据检察机关指控,2002年3月20日深夜,萧县龙城镇帽山村村民委员会主任陈秀亮发现3名形迹可疑人员朝刘庄方向走去,随后和村民靳某在一村民家门口发现了正站在碓窝子上朝院内察看的刘某,当场在其身上搜出绳子、毒狗药、撬锁工具等物品,因怀疑刘某是“小偷”,遂将其双手反绑。 由于帽山村村民屡受盗贼侵害,群情愤慨之下,“小偷”刘某被围观村民痛打一番。随后,陈秀亮等人把刘某带到帽山村委会办公室关押起来。次日上午7时许,刘某突然死亡。经法医鉴定,刘某系因钝性物体击打致颅脑损伤及全身广泛性皮下血肿等综合性原因死亡。
日前,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判处陈秀亮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