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邻地的苹果树枝伸进自家麦地,影响小麦收割,宿州市桥区农民陈爱荣将“过界”树枝折断,竟被警方以涉嫌破坏生产经营罪,关进看守所度过了58天。陈爱荣近日申诉至安徽宿州市检察院,获得了国家赔偿。
陈爱荣家的小麦地和本村李家的苹果园相邻,苹果树枝叶繁茂,伸进麦地,造成大型联合收割机无法收割。 2004年6月10日,陈爱荣下地割麦时,只得将邻界的38棵苹果树枝条折断。陈、李两家发生纠纷后,李家到派出所报案。经认证中心作出估价鉴定,38棵苹果树当年损失为2432元;被毁果枝5年能够恢复正常结果,5年间接损失为14105元。由于数额较大,涉嫌构成犯罪。当年8月1日,公安机关对陈爱荣刑事拘留。8月12日,区检察院以破坏生产经营罪对陈爱荣批准逮捕。
陈爱荣要求重新估价鉴定。2004年9月17日,安徽省价格认证中心作出复核裁定结论,确定折断38棵树枝的年净损失为190元。由于损失数额太小,陈爱荣的行为达不到定罪的数额标准,当年9月27日,公安机关释放陈爱荣。
随后,陈爱荣提出国家赔偿请求。检察院审查认为,即便证据没有发生变化,陈爱荣的行为也不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宿州市人民检察院作出决定,责令区检察院赔偿陈爱荣错误羁押赔偿金人民币4521.4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