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4月19日电日前,哈尔滨市建委拟制的《哈尔滨市城市建设工程保障生产方便群众施工组织规则》(以下简称《规则》)正式实施。这是哈尔滨城建系统制定的第一部较为系统、完整的城市建设施工组织法规。据介绍,该《规则》实施后,施工方需要封路施工的,要先修建临时通道,方便周边居民出行。
据介绍,近年来,哈尔滨城市施工建设项目逐年增加,但在施工过程中,各施工主管部门按照各自工程内容组织施工,制定施工规则。但这些部门出台的规则缺乏统一性,于是,根据百姓反映强烈的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野蛮施工、噪音扰民等热点问题,哈尔滨市建委日前制定了《规则》。
城建施工立下新章法
长期以来,有些处于施工状态的道路阻碍了市民出行,夜间施工噪音也影响了市民的休息。据介绍,今年哈尔滨将开工建设包括三环路、道外二十道街跨江桥等10个重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并计划挖掘道路647条,为历年来挖掘道路最多、施工量最大的一年。为减少施工对百姓生活造成的影响,哈尔滨市建委出台了城市建设施工新《规则》,将最大限度减少因掘路等城建施工对市民生活带来的不良影响。
据悉,本《规则》适用于哈尔滨市城区内,由市政府投资、融资建设的市政基础设施、广场庭院、园林绿化等城市建设工程。《规则》严格规定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征求沿街企事业单位、商服、居民意见,制定交通疏导和保障生产、方便群众的施工组织方案,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批准后,向社会公示。
现场施工要方便群众
《规则》中对城建施工提出了一项新要求,施工现场须进行围挡,为保证市民出行方便安全,应预留或开辟临时通道,并设有警示标志。道路改造建设工程以外的其他城市建设工程原则上不得封闭交通。
按新规定,对新开工的城市建设工程中的不能满足作业要求及工期紧张的道路,要实行全封闭,且尽量缩短交通封闭时间;对路面拓宽和工期条件允许的道路改造建设工程,应半幅封闭施工,半幅开放交通;施工现场及周边的地上地下停车场、车库和消防通道等车辆出入口,必须保证通行顺畅;因施工需要暂时无法通行的,应交叉作业施工,减少通行阻断时间;施工残土、物料、设备、暂设等,均不得阻塞企事业单位、商服和居民出行通道。
工程施工不得扰民
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挖集水坑、排水沟、及时清淤等措施,避免由于雨水汇集、倒灌;城市商业集中区域、窗口景观区域、交通要道区域的地下管线建设工程,原则上应采取非开挖方式作业;易产生扬尘的施工现场必须配备洒水设备,施工现场内残土清运和建筑物、构筑物的拆除,应采取湿法作业;易产生噪声的施工现场,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噪声不超标;夜间运输材料的车辆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鸣笛扰民。
违规处罚有新标准
《规则》严格要求,施工单位对封闭施工现场内垃圾杂物应及时清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违反本规则的野蛮施工,对给居民生活造成影响的,将责令限期整改,并给予通报批评;对情节严重的、责令其停工整改,并处以罚款;对引起群体上访、媒体曝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责令停工整改,按上限处以罚款,施工、监理单位一年内不准进入哈尔滨市建筑市场承揽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