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4-198:16:32一些市民对赶海收费表示不满,与护海人员的冲突时有发生。据记者了解,5月份大连将出台相关规定,旅游用海区域的近海养殖将被逐渐清理,游人亲海、市民赶海将有法可依。
[赶海人]
每月要交纳七八百元
一位在中山区秀月街一带路边卖海绿菜的小贩阎某日前对记者说,如今生意很不好做,虽然是占道经营,省去了摊位费等费用,但是他们摆摊还是有成本的。 阎某说,成本主要来自赶海的费用,每月都要交给养殖场七八百元,还有一些运输费用等。
“赶海也需要交费吗?”记者问。“怎么不需要?”阎某说,“如今海滩都包出去了,人家包下的海当然不允许你去赶了。实在要赶,人家就收钱。如今海滩都被看得死死的,随便赶海的地方难找了。”
据了解,现在有不少人是靠赶海为生的,他们从海里捡来海带、海绿菜、贝类等海货,然后拿到市场上销售。因为现在能自由赶海的地方越来越少了,即使有自由赶海的海滩,也基本上捡不到海货了,所以他们就与一些养殖场商定,按月向养殖场交纳一定费用,养殖场则允许他们进入“领地”里赶海。当然,前提是不能捡拾养殖场养殖的东西,如海参、鲍鱼等海珍品。
[护海人]
海已被承包不许随便赶
记者到大连市区周边一些海域走访,发现养殖区域的海滩基本上都有人专门看护,不允许市民进入养殖区。4月10日中午,记者来到中山区虎滩、石槽海域,一些市民陆陆续续来到海滩上,据了解都是附近小区的居民,以老年人居多。有的市民手里拎着钩子、铲子和塑料袋,显然是有备而来,有的人空着手,只是来海边逛逛,看到一些新鲜的海物也忍不住捡起来。
但是,每当市民靠近能捡到海货的海滩,就马上有护海人冲过来,大声吵嚷着:“走开,离远点,这里是养殖区。”一些不甘心被驱赶的赶海人争辩说:“你们在海里养殖,我们在海滩上捡点东西,与你们有什么关系呢?”
记者与一位40多岁的护海人员老张攀谈起来。老张说,他从东北老家来这里护海两年了,每月工资600元。他说,这活挣钱不多,却很难干,来赶海的市民都不理解,说海滩是国家的,应该随便赶,但是这海被养殖场承包了,养殖场当然不能让大家随便来。过去有人说到市政府去告,但你到哪里告也没有用,人家承包的地方当然不能让你随便来捡东西。一般情况下,只要护海人员吆喝一下市民就会离开,但有时也会遇到“难缠”的,甚至还会发生冲突。
老张还说,现在海里一般都搞多种养殖,很多地方都养着海参等海珍品,海参在一米深的海水中就可以正常生长,所以涨潮时海参很可能被冲到海滩上来,如果让市民进去赶海,养殖场肯定要遭受损失,甚至有人故意偷窃,所以养殖场不得不严格封闭海滩。
[记者调查]
陌生人交钱往往被拒绝
记者与甘井子区和旅顺口区的三家海水养殖场取得联系,以普通生意人身份表示要按月交费赶海,两家养殖场的工作人员说不了解这种事情是否可行,而且领导不在,无法答复;一家养殖场工作人员表示这是不可能的,养殖场的海滩绝对不允许赶海,因为养殖场首先要从安全方面考虑,不会把赶海那点收入放在眼里,如果谁交钱都能来赶海,那海滩还怎么管理,养殖物的安全还怎么保证?
记者随后与一位多年从事海水养殖技术服务的专家联系,因为朋友关系,这位专家表示,有的养殖场主要从事海珍品养殖,所以对海滩管理比较严,但有的养殖场就不是那么严,往往会有条件地允许赶海人员进入部分海滩。当然,他们不是明码标价,也不是谁交钱就让谁来,他们首先要对你有所了解,对你放心,才会允许你去,所以一个陌生人要求交钱赶海往往被拒绝。要交费赶海的话,一般首先要和养殖场领导有联系,其次要和养殖场保卫人员联系,起码要让保卫人员了解你,熟悉你,因为你每天都要和他们打交道。另外,即使你交了费用,赶海的地点也是有所限制的,而且,每次离开时都要让护海人员检查,你只能捡一些不值钱的东西,海珍品则绝对不能动。
[市民说法]
特有的生活方式被侵犯
近日,两名市民到凌水桥西侧大连第三发电厂附近的海边看海。该处护海的一名妇女认为二人进入了养殖区,便撵两人离开,双方因而发生争执,一位市民的脸被对方划伤。事后,受伤市民向凌水派出所报了案,警察表示要调查取证,但受伤者未等结果离开了。
家住大连市甘井子区的郝女士对如今无处赶海的状况表示不满。她说,海滩是国家的资源,每个公民都应该有权利去赶海,而且,赶海历来就是海滨居民特有的生活方式,历来都是自发的、无需交费的。
[管理部门]
“交钱才能赶海”是乱收费
“这既是养殖用海与传统采捕之间的矛盾,也是旅游产业和渔业生产在发展中遇到的一个交叉的问题。”大连市海洋渔业局相关负责人说,养殖户办理相关手续获得海域使用权的行为是合法行为,但此举不等于整个海滩归其所有。
该负责人说,这种矛盾已经存在了一段时间,随着近海养殖的逐渐密集,游人、习惯了传统赶海方式的海边居民与养殖户之间出现了利益冲突。“由于海产品价值很高,确实出现了偷盗行为,有此遭遇的养殖户便开始加紧防范,从这个角度上是可以理解的。”该负责人说,市民的任何亲海活动,包括在潮间带之间的娱乐活动,只要不影响其生产作业,没有恶意偷窃等行为,是不该被“管制”的。“养殖户更不能以‘经营者’身份对赶海者实行收费,这实际上是一种乱收费行为。”
这位负责人说,大连市海域功能区划已经报批省政府,5月左右有望得到获批消息。这部“蓝色地图”一经省政府批准,将具有法律效力。
大连市过去曾做过区一级的海域功能区划。此次报批的是首部全市范围内的海域功能区划,前期经过了大量的摸底考察工作。大连市海洋渔业局表示,该区划将对使用、管理海域起到科学规范的深层次促进作用。按照功能区划,旅游用海区域的近海养殖将被逐渐清理,游人亲海、市民赶海将有法可依。
记者苏琳 刘元春
解决办法
通过立法规范海域管理
2005年1月19日,大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三次会议的分组讨论中,沙河口区代表团范亚庸等人大代表向大会议案组提交了一份《关于制定〈大连市海域、海岸管理条例〉》的议案。
早在2002年的大连市第十二届人大会上,就有11名代表提出了关于制定《大连市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的议案。近年来,针对海域功能细划以及解决市民亲海等问题的议案在人大会上被频频提出。
包括国家海洋监测中心副主任关道明等几位人大代表接受记者采访时均表示,建立完备的法律法规,保护“蓝色国土”,护航国际航运中心建设,这项工作已经迫在眉睫。
范亚庸说,现阶段的大连海域,因过度捕捞使近海资源减少,因过度养殖而破坏环境景观,污染海域,海上过多的养殖筏把海浪压住,造成海水无法排出,容易形成赤潮,而且也为海上的交通安全埋下隐患。
海岸线对任何一个滨海城市来说,都是重要资源。一些大连市人大代表在两会上提出,目前大连对其规划管理和利用缺乏法律依据,花园、别墅、宾馆、疗养院,甚至工厂、仓库散建在海边,已经成为一个普遍现象。个别餐馆、酒楼、工厂等把大海变成了它们的垃圾排放场,特别是化工企业的排放物对海洋生态造成的污染是不可估量的。
范亚庸建议,大连政府相关部门应尽早做出规划,具体划出大连海域、海岸各区域的用途,并依法对私建、滥建、污染严重的企业进行搬迁、改造和取缔,使海域资源得到保护,抑制对海域海岸的不法开发和破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