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晚报网4月19日讯据海南日报报道:一桩小小的民事案件,于上世纪80年代立案,但开了一次庭后,直到昨天,当事人曾海忠等待了长达19年之久仍未等到判决结果。日前,他从办案法官处得到的答复却是:卷宗丢了!
接到曾海忠的来访,记者昨天上午来到临高县人民法院,核实了这起案件的“离奇”经历。
两次立案
据曾海忠介绍,1986年他与陈某之间因一块宅基地的权属发生纠纷,并于同年8月一纸诉状将陈某告到临高县法院新盈法庭。新盈法庭受理了此案,1987年9月11日,他交了20元的诉讼费。但等了两年多,此案没有消息。1990年,曾海忠接到法庭通知称,由于法庭方面的原因,需要他重新起诉。曾海忠再次递交诉状,法庭再次立案,那年5月21日,他又交了一次诉讼费,而案件审理的结果,则又如石沉大海。
此案缘何两次立案?昨天上午,临高县法院刚介入调查此案的副院长冯家精称,该院对此尚未查明原因。
开庭一次
据该院调查,此案第二次立案后曾开过一次庭。1991年,时任该院民庭庭长的钟春京在清理积案活动中,发现了新盈法庭的这宗积案,新盈法庭提出建议,由县院审理此案。临高法院随后组成合议庭,由审判长钟春京等三名法官接审此案。
曾海忠称,1991年6月11日,即该案立案后的第三年,合议庭开庭审理此案。庭审后,曾海忠等候判决。但这一等,竟又等了15年。其间,曾海忠曾多次到法院询问,但承办法官总是说:“等一等”。
案卷丢失
据冯家精副院长介绍,因曾海忠的投诉,2004年该院曾调查处理过此事,当时已责成立案庭庭长谢圣伟与钟春京一起,共同查找并处理此案,但时至今日案卷仍“没有下落”。4月14日,钟春京仍对他称:“案卷找不到了”。
昨天上午,立案庭庭长谢圣伟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前两天他再次询问钟春京时,钟称当年可能中止审理了,但时隔太久记不起是什么原因一直没判。对此,曾海忠则称,他19年来从未收到过法院“中止审理”此案的法律文书。
据了解,临高县法院已通知曾海忠再次起诉,并重组合议庭审理此案。对此,曾海忠心情复杂:一方面,案子又有希望了;另一方面,他感到十分为难,19年前的许多原始书证,如今还能收集到吗?
法院案卷是“国家档案”
海南德赛利律师事务所律师廖晖个人认为:
此案中丢失的“案卷”,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保护的对象。该法所指的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国家机构、社会组织以及个人从事政治、军事、经济、科学、技术、文化、宗教等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
依照该法,对国家档案如有损毁、丢失,应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或有关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岳嵬)(来源:海南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