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敬儒)近日,文昌市冯坡镇金坡村村民致电本报称,他们村把一块集体土地承包给一开发商搞养殖,但后来挖塘时连到他们的责任田也被挖成了鱼塘。
村民黄远明说,2005年1月份,该村两个经济社32户户主代表签名将村里的集体土地承包给符某开发养鱼,承包期为30年,每亩每年50元,但责任田除外。
文昌市委书记谢明中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假如村民不同意就应把农田恢复,并给村民赔偿,他会督促当地部门尽快处理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