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商报4月19日讯 今年,检察机关在省高速公路总公司掀起一股反腐浪潮,这家国有企业建设处两名骨干人员已被查处。继昨日基建处设备管理科科长张爱民因被控收受4万元贿赂受审后,今天,基建处副处长程中则也将受审。 据了解,程中则被指控受贿数额折合人民币超过80万元。
现年49岁的张爱民,1989年开始从事高速公路建设工程工作,参加过我省多条高速公路的建设。据合肥市包河区检察院指控:2000年、2002年,为了感谢张爱民在高速公路绿化工程上的帮助,安庆一绿化公司先后送给张爱民4万元。今年2月15日,合肥市包河区检察院在查处其他案件时发现了张爱民有涉嫌犯罪的嫌疑。次日,张爱民到检察机关如实交代了自己收受4万元的事实。后张爱民退还了所收4万元“好处”。
给张爱民送钱的安庆市某绿化公司成立于1998年6月,成立之初没有业务,该公司领导听说张爱民的一个亲戚在公司,便通过此人委托张爱民给予关照。同年11月,在时任高界(高河-界子墩)高速公路现场办公室主任的张爱民的帮助下,该公司签下了120多万元的高速公路绿化项目。此后,该公司又先后接下了其余3笔、共计1600余万元的高速公路绿化工程。为了感谢张爱民,该公司负责人两次送给张爱民“感谢费”4万元。
法庭上,张爱民对公诉机关的指控供认不讳,但他认为,最后一次收的2万元不是受贿,是违纪。张爱民说,别人给他送钱是因为“感谢我把他带进这个市场”。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有关人士透露,此次省高速公路爆出的腐败窝案远远不止张爱民、程中则两起,其余案件仍在查处中。 (苏艺、孔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