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今日早报》报道不满现实生活的平凡与单调,结婚后,仍按捺不住与老情人频频约会,但这些需要经济来支撑,她把手伸向单位公款。昨日,浙江湖州市31岁的许欢欢因贪污罪被判刑12年,并被没收个人财产43万余元。
许欢欢1997年进了湖州一行政机关工作担任某些管理费的代收工作。
2001年7月的一天,欢欢偶然结识一40多岁的男子贾敏(化名),为其成熟和魅力所倾倒,两人发展成情人,而欢欢用单位公款供养贾敏。直到去年10月,单位多次要求欢欢清理发票,此时欢欢已花掉56万元公款。
去年11月29日,自知在劫难逃的欢欢在家人陪同下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