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赵公口遇害孕妇刘振洋两周年忌日刘母在骨灰堂抚摩着女儿照片说——
“两年来我没一天不想你”
刘家至今未得到法院判赔的29.2万元凶手家属从未对刘家表示道歉、慰问、赔偿
今天是孕妇刘振洋在赵公口遇害的两周年忌日,逝者的父母和丈夫来到天主教骨灰堂进行祭奠。当年法院判赔的29.2万元,凶手家属直到今天都未支付。
祭奠现场
刘母擦拭骨灰盒上的浮尘
今天上午9时30分,刘振洋的家属来到海淀区北京天主教陵园骨灰堂,在她的骨灰盒前进行祭奠。
“两年来我没一天不想你!”刘振洋的母亲一边抚摩着骨灰盒上的照片,一边颤抖着手擦拭着上面的浮尘。
记者看到,照片上的刘振洋笑得很灿烂。“那是她怀孕后,我们俩在颐和园里照的,当时孩子的名字都起好了,如果生下来的话,现在已经快两岁了。”丈夫薛国锋说。记者注意到,为了不让眼泪掉出来,他紧抿住嘴唇。
家属境遇
刘振洋遇害后刘家陷入瘫痪
自从刘振洋被害后,刘家全家都几乎陷入瘫痪状态。刘母因为伤心过度导致泪腺感染,几乎失明。刘父在女儿遇害后曾一度患上了抑郁症。刘振洋爱人薛国锋在妻子遇害后至今未再娶妻。
“杀害我女儿的凶手的家人,至今也没向我们道歉,连电话都没打过,更别说经济赔偿了。”刘父说,“我并没要求他们一定要赔给我们全部的29万,可是你至少得给我们一个说法。”
执行情况
赔偿金要从个人财产中支付
负责此案执行的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耿法官表示,虽然蔡青已被执行死刑,但他的附带民事赔偿责任仍要从其个人财产中支付。耿法官表示,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已经委托上海当地法院代为调查,但他一直没有见到相关回函。
随后,记者致电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和蔡青原居住地所属奉贤区人民法院。对方表示,没有查询到相关案件信息。
律师说法
家属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张镇祖律师表示,法院判决的附带民事赔偿金额属于受害人应得的权利,但执行情况只能根据被告人的合法财产进行。
张律师认为,在这种情况下,被害人家属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文/记者边雪霏李子君
事件回放
2004年4月19日晚,孕妇刘振洋在赵公口遭遇抢劫。犯罪嫌疑人蔡青将其扎死。
2004年4月21日19时许,蔡青在崇文区被民警抓获。
2004年8月30日,二中院第一次开庭审理此案。
2004年9月27日,二中院一审判决蔡青死刑,对刘振洋家属附带民事赔偿共计29.2万元。
2004年11月23日,蔡青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