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民航总局昨日就民航国内航线燃油附加收取标准发出补充通知,对部分旅客实施燃油附加优惠政策。
通知指出,自4月20日起,对按规定享受国内民航票价优惠政策的婴儿、儿童以及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燃油附加收取标准实行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