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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要求不得开展以赢利为目的的经营性创收
本报讯记者王倩,通讯员王健、傅航报道:国家近日强调“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不得开展以赢利为目的的经营性创收”,家长们于是普遍关心少年宫此后是否会降价或免费。昨天,广州市各青少年宫(中心)主任急急召开联会,不光否定“降价或免费”的猜测,更表示“钱不够用”,呼吁政府“容忍少年宫个性发展”。
有人质疑收支两条线
来自广州各区的14个校外活动机构和市青年文化宫的主任代表急急碰了头。与会者均表示,广州市各校外活动机构目前已陆续纳入政府收支两条线规范管理,收益全部上缴财政,并不存在以盈利为目的的经营性创收,因此不会改变收费方式。“社会效益要放在首位,但经济效益是发展各项活动的前提。”一位代表这样说。他们认为,少年宫建立时就定性为公益性事业单位,但在政府不能全部“埋单”的现实下,全免费是不可能的。
“我们近期组织的‘快乐剧场’活动本身是免费的,”越秀区少年宫主任黎达成说,“但水电费、场租等费用不得不收。”而市少年宫主任黄南冰介绍说,培训班平均每学期32课时收费为300元,每课时不足10元,除去外聘教师工资、少年宫基本运作、维护,还要承担特殊孩子教育等免费班的成本。“去年清理鱼塘,装修厕所,花去几十万元,这些钱政府是不出的。”黄南冰说,“我们每年的收益全部上缴财政,一年2000万元左右。而财政一次性拨给人头办公经费,平均每人每年才一两万元,现在一共有在编教师60多人,这些钱只能维持基本办公。要组织其他活动,就只能申请专项经费,但是能不能批下来很难说。”天河区少年宫主任王卒抱怨说:“有时候财建科的一个科员就能拒绝我们。自己交上去的钱,要回来却很难。”黄埔区少年宫主任王晋荣说:“常常花到10月份就没钱了,活动办得越多,亏得越多,矛盾越大。”
甚至有人担心,收支两条线会导致少年宫积极性降低。“‘埋单’问题不解决,区级宫活得挺累的。”一位代表如是说。
抱怨“三不管无亲娘”
“宫主”们纷纷呼吁,希望改变少年宫“三不管,无亲娘”的尴尬状态。据了解,如今广州市少年宫属于教育、妇联、团委联管,但并无真正对口监管机构。由于三部门的工作机制和性质不同,常常令少年宫无所适从。而区少年宫则多被区教育局按照中小学模式严格管理。
“我们的教育理念是发扬个性的,因此可以聘请陕北老太太教剪纸,或者云南的少数民族教原生态舞蹈,”黄南冰说,“这是少年宫特有的,不能生搬硬套中小学教师的聘用标准,说因为学历不够就不能这样做。”
但在另一方面,少年宫又认为政策不能一视同仁。“当教师涨工资时,少年宫教师就被划入另册,”越秀区东山少年宫副主任黄克胜说,“全区中小学教师加薪,我们却不在内,财政也不拨款。”
“体制问题不解决,少年宫将受到很大制约,”王卒最后说,“希望上级主管部门能够容忍少年宫个性发展。” 图:孩子到少年宫学习才艺,要缴“成本费用” 本报记者 朱文海 摄
(夏天/编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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