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发
10余老人离奇失踪
这桩系列抢劫案究竟有什么特点,令这么多的中老年人如此关注,要起早赶路来旁听呢?事情还得从一年前说起。
2005年4月至8月,西安市不断发生健康老人离奇失踪,其家人纷纷发出紧急“寻人启事”。 据了解,这些失踪老人有以下共同特点:大多为男性,出门时衣着讲究,失踪前戴有金戒指并携带手机,每天早上都有买菜、买鸟食和鱼食、或外出晨练的习惯。
在失踪的10余老人中,除了极少数老人被找回之外,大多数老人都是杳无音信。其家人及亲朋好友日夜奔波在“寻亲”路上,饱尝着意外痛失亲人的痛苦!
这些老人究竟是走失,还是遇到了其他不测?人们都不得而知。一时间,众说纷纭,有老人的家庭更是人心惶惶,担心此类事件会突然降临在自己身上。失踪者家属除了祈祷自己的亲人早日平安归来之外,再无别的办法。
破案
失踪案系一犯罪团伙所为
这起系列失踪案早已引起警方的注意,仅在2005年7月26日这一天,西安市公安莲湖分局庙后街派出所就接到3起群众报案,称5月29日至7月26日家中老人先后从西仓鸟市、莲湖公园等处失踪。
接报后,西安市公安局刑侦局、公安莲湖分局等单位联合成立“7·26”系列抢劫老年人专案组进行侦破。经过10多天的努力,警方成功破获了此案,2005年8月11日,一举摧毁了以雷安民、刘有潮为首的系列抢劫犯罪团伙。
经查,所抓获的犯罪嫌疑人均为山阳、彬县、扶风、蒲城、蓝田等地的无业人员,他们分别暂住在西安市碑林、雁塔、新城等地,其中雷安民、刘有潮、汪小民等人均有犯罪前科。
他们被释放后,在社会上结成团伙,其中陈金娥(女,54岁)、李小娟(女,33岁)两人和另一名女嫌疑人外出“放鹰”,用色相引诱、婚介、假关怀等手段,从菜市、鸟市、公园等老年人聚集场所,将老人诱骗至僻静处,伙同预先等候在此的男性犯罪嫌疑人实施抢劫。
警方介绍说,部分老人确属受到色相引诱而在僻静处受到了嫌疑人的威胁抢劫,这些老人即使逃生,回家后也不愿声张此事。并且在警方调查中,受害老人心理压力很大,接受调查时遮遮掩掩,使许多有用线索不能及时被警方掌握,一度给案件的侦破造成了难度。
审理
7被告作案12次杀死4人
今年3月10日,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刘有潮、雷安民、陈金娥、李芳梅、李小娟、汪小民犯抢劫罪,徐天兵犯收购赃物罪,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刘有潮、雷安民、陈金娥、李芳梅、李小娟、汪小民为谋取他人财产,于2005年4月27日至2005年7月28日,由陈金娥、李芳梅、李小娟利用色相,以卖淫、交朋友、聊天等为诱饵,将手上戴有金戒指的男性老年人诱骗至预选的荒郊野地,然后由被告人刘有潮、雷安民、汪小民实施抢劫,共连续作案12次,抢劫金戒指11枚,手机4部,手表1块,致4人死亡,1人轻伤,情节恶劣,后果严重。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刘有潮、雷安民、陈金娥、李芳梅、李小娟、汪小民的行为构成抢劫罪,被告人徐天兵先后10次收购被抢的金戒指,构成收购赃物罪。汪小民系累犯,提请对各被告人依法惩处。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有潮、雷安民、陈金娥、李芳梅、李小娟、汪小民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结伙以诱骗等手段抢劫作案12次,其行为均已触犯了《刑法》有关规定,构成抢劫罪。且抢劫中致4人死亡,后果严重,依法应予严惩。被告人徐天兵明知是赃物,先后10次收购刘有潮等人抢劫的金戒指,其行为已触犯了《刑法》规定,构成收购赃物罪。
劫案一:受害人栗作军,70岁2005年4月27日上午,陈金娥、李芳梅、李小娟窜至西安市东郊纺织城国棉五厂附近,李芳梅主动上前将栗骗至灞桥区神寺沟村东一小房内,陈和李小娟暗中尾随并给刘有潮、雷安民通风报信,刘、雷二人到现场对栗进行殴打、恐吓、威胁,抢走栗一枚金戒指,并销赃于徐天兵在朝阳门外经营的“金银加工店”,赃款挥霍。
劫案二:受害人董大伟,75岁,轻伤2005年5月20日上午,陈金娥、李芳梅、李小娟又窜到国棉五厂附近,见到董从银行出来,陈主动上前将董骗到灞桥区王家斜村通往河一条土路边的果树园,二李暗中尾随并报信,刘、雷二人到场殴打、恐吓、威胁,抢走董300余元现金。经法医鉴定,董受轻伤。
劫案三:受害人李培全,78岁,已死亡2005年6月13日10时许,李芳梅、陈金娥窜到西安市革命公园,陈主动上前将李骗到未央区百花村东的桃树园,陈尾随并给刘、雷报信。后刘卡住李的颈部将其摔倒,雷用脚在李身上踢、踩,抢走一枚金戒指,致李某死亡。金戒指销赃于徐天兵“金银加工店”,赃款挥霍。经法医鉴定,李尸体高度腐败,体表未发现明显损伤,骨性结构未及损伤,死因无法确定。
劫案四:受害人孙天文,60岁2005年6月15日上午,李芳梅、李小娟、陈金娥窜到西门环城公园附近,二李主动上前将孙骗到三桥变电站东面的荒地里,陈尾随并报信,刘、雷到后对孙进行殴打、威胁,抢走一枚金戒指和一部手机。
劫案五:受害人艾新民,75岁2005年6月26日上午,陈金娥、李芳梅、李小娟到莲湖公园,陈主动上前将艾骗到西郊西安造纸厂西边河旁草丛中,二李尾随并报信,刘、雷到场殴打、恐吓、威胁,抢走艾一枚金戒指和一部手机,金戒指销赃于徐天兵的“金银加工店”,赃款挥霍。
劫案六:受害人杨怀君,70岁,已死亡2005年6月27日上午,陈金娥、李芳梅、李小娟窜到劳动公园,李芳梅主动上前将其骗到未央区阿房四路造纸机械厂附近河西侧的小树林里,陈、李尾随并报信,刘、雷到现场威胁、殴打,抢走杨金戒指一枚,致杨死亡。金戒指销赃于徐天兵的“金银加工店”,赃款挥霍。经法医鉴定,杨的尸体残存骨性结构未见损伤,死因无法确定。
劫案七:受害人周世昌,71岁2005年6月30日上午,陈金娥、李芳梅、李小娟窜到莲湖区团结西路菜市场,陈主动上前将周骗到西郊三民村附近西兰公路与西户铁路交汇处北约100米的树丛中,二李尾随并报信,刘、雷及汪小民到场殴打、恐吓、威胁,抢走金戒指一枚,并销赃于徐天兵的“金银加工店”,赃款挥霍。
劫案八:受害人马瑞芝,84岁2005年7月7日,陈金娥、李芳梅、李小娟到莲湖区团结中路,见马戴有金戒指,陈主动上前将马骗到西郊建章路三桥立交桥正在拆迁的民房内,二李尾随并报信,刘、雷、汪到现场,对马殴打、恐吓、威胁,抢走金戒指一枚,烧鸡一只,金戒指销赃于徐天兵的“金银加工店”,赃款挥霍。
劫案九:受害人韩志超,77岁,已死亡2005年7月21日上午,陈金娥、李芳梅、李小娟窜到莲湖区西仓鸟市,见韩戴有金戒指,陈主动上前将韩骗到未央区徐家堡村东荒草地里,二李尾随并报信,刘、雷、汪到现场,对韩某殴打、恐吓、威胁,抢走金戒指一枚,致韩死亡。金戒指销赃于徐天兵的“金银加工店”,赃款挥霍。经法医鉴定,韩系生前遭受外界钝性暴力之重型颅脑损伤死亡。
劫案十:受害人商金海,64岁,已死亡2005年7月24日上午,陈金娥、李芳梅、李小娟又窜到莲湖区西仓鸟市,二李主动上前将其骗到枣园北路省储运公司仓库铁路专用线北侧及枣园北路东侧的荒草地,陈尾随并报信,刘、雷、汪到现场,对商殴打、恐吓、威胁,抢走金戒指一枚、飞亚达手表一块,致商死亡。金戒指销赃于徐天兵的“金银加工店”,赃款挥霍。经法医鉴定,商左胸第2、4根肋骨骨折,胸部系遭钝性外力作用,致肋骨骨折,死因无法确定。
劫案十一:受害人李锁成,74岁2005年7月27日上午,陈金娥、李芳梅、李小娟窜到昆明路十字,陈主动上前将其骗到西郊省胶合板厂附近西户铁路线东侧树林里,二李尾随并报信,刘、雷到现场殴打、恐吓、威胁,抢走金戒指一枚、手机一部。金戒指销赃于徐天兵的“金银加工店”,赃款挥霍。
劫案十二:受害人万小宝,64岁2005年7月28日上午,陈金娥、李芳梅窜至西安市北关“人人乐”超市广场,李主动上前将万骗至西安市唐大明宫麟德殿遗址北墙外,陈、刘、雷、汪暗中尾随,后对万殴打、恐吓、威胁,抢走金戒指一枚、手机一部。金戒指销赃于徐天兵的“金银加工店”,赃款挥霍。
文/本报记者 薛昆 实习记者 郭晓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