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蚊虫孳生环境治理
1.大中型水体的处理。大型水体指河流、水库、湿地、湖泊等。凡有孳生蚊虫且能整治的地方要进行整治;一时无法整治的每半月检查一次,发现有蚊虫孳生的要及时进行处理。
2.排水系统的处理。 所有排水系统都要保持畅通整洁,半明半暗沟渠能改成暗渠的要全部改造成暗渠,残破渠道及时修复。对暂时不能清除的积水,每半月投放一次球型芽孢杆菌或化学杀虫剂及其缓释剂,沙井设施安装防蚊闸。
3.电缆、电信沟的处理。电缆、电信沟要实施全封闭,对一时未能封闭的要每半月施药灭蚊一次。
4.建筑物设施积水的处理。(1)反梁、天台。要疏通排水孔及管道,雨后应及时清疏,保持不积水。(2)地下室,排水井。保持排水沟不积水,要密封水井,凡不能密封的水井,要定期用化学杀虫剂或生物杀虫剂处理。(3)二次供水池。使用的二次供水池,池盖要密封。不使用的二次供水池,要及时拆除采取清除水池积水的方法进行处理或密封。
5.建筑工地积水的处理。(1)工地洼地要填平,清除丢弃的生活、生产用的容器,凡需要的积水应定时处理。(2)工地沟渠每10天清疏一次,地下室和较大渠道积水不易清除的应采用化学或生物方法控制蚊虫孳生。(3)建筑机械露天摆放积水的应随时清除,或用石灰、化学药剂处理。(4)停建建筑工地蚊虫孳生严重,应由专业公司承包蚊虫控制工作。
6.分散性小型积水的处理。(1)清除废弃的各种废旧轮胎。广泛动员市民翻盆倒罐,停放在房前屋后的各种容器要倒置停放,防止积水孳生蚊虫。(2)公共场所、绿化带丢弃的包装盒、罐类等,容易积水孳生蚊虫,应随时清除。(3)堵塞树洞、竹茬、路桩等孔洞。(4)单位、住户外环境洼地的小积水,应及时填平,防止蚊虫孳生。(5)盆栽、花瓶和防火用水等需要保留的用水每7天更换一次或封堵覆盖。
7.特殊场所积水的处理。(1)废旧轮胎堆放场、修理厂及停车场要禁止废旧轮胎露天堆放,临时堆放要有防雨布遮盖。使用废旧轮胎的场所其轮胎要钻孔或填沙,不得有积水。停车场散放的轮胎及各类积水,要每周清查处理一次。(2)废品收购站。废品收购禁止露天堆放,发现有积水的要及时清除处理。(3)食品、饮食厂(店)存放的瓶、罐应有防雨设施,瓶口朝下摆放。(4)公园、花圃内的盆、罐、桶等积水应定期更换处理。
(二)成蚊控制
深圳地区蚊虫繁殖,每年有3至5月和10至12月两个高峰期,成蚊控制应集中力量压抑高峰才能显效。为此要在灭蚊达标前的两个高峰期前期及中期采用化学药剂,进行滞留喷洒或空间喷洒,杀灭成蚊。重点施药灭成蚊场所是:建筑物地下室、楼梯角、杂物间、车(单车)房、绿化带、花圃、地下暗道、下水道系统等。其它栖息蚊虫场所根据调查情况,决定施药灭蚊。(黄明钢刘爽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