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利用手中职权侵吞国家钱财的村官兰生山,2003年被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1年。
兰生山是三亚市田独镇龙坡村原党支部书记,当村官有10年。2002年8月,他与龙坡村三队村民周明某、周运某、周士某合种的一块桉树林地被征用。 兰生山带三亚市国土局熊某等一组工作人员丈量了这块面积20.03亩的林地后,周明某作为补偿户取得补偿款8.11万元。兰生山看着这块林地取得的巨额补偿款,顿生贪念。过后不久,他又带另一组工作人员赵某等人重复丈量这块林地,并故意让工作人员在丈量时超过界线,重复丈量面积计33.21亩,并以“周运济”的假名作为补偿户。在三亚市国土局发放补偿款时,兰生山在“国家建设征地拆迁补偿表”上签名,领取了13万多元,占为己有,侵吞了这笔公款。
兰生山拿到13多万元后并不满足。2002年11月,兰生山私下与市国土局工作人员熊某“合作”,又骗取土地补偿金8.29万元。兰生山给了熊某3万元,余款塞进了自己的腰包。
2003年,三亚城郊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兰生山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
(文刚、符大琼、郭艳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