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村级权力架构中,浙江武义县创设了一个与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并列的“第三架马车”———村务监督委员会,其成员由村民代表直选产生,独立行使监督村务的权力。武义全县已有96个行政村推行了这一做法。
2004年6月18日,村务监督委员会出现在武义县后陈村,它与此前在其它地方普遍建立的村监督小组、理财小组等虽有相似,却有质的区别。 以前的监督小组在村委会的管辖之下,组长通常由某个村支委兼任,而后陈村的监委会这一机构,制度设计上与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并列,可以“对村两委不按村务制度作出的决定或决策提出废止建议”。并规定,监委会候选人应是非村两委的成员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等直系亲属的村民代表。监委会成员除了党支部召开的党务会议外,村里其他一切会议都有权参加,直接对村民代表大会负责。
记者在武义县调查发现,有了这个监委会的渠道,最明显直观的效果是,村里的财务公开栏再也不能唬弄人了。哪怕是村干部购买的一包某牌子招待香烟,都得如实公布,下面盖有监委会审核后的签名和公章。
(谢云挺、蔡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