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洋浦4月19日电(记者 唐海珍 通讯员 陈小锋李忠家甘卫)因工厂一期工程未经消防验收就擅自投入使用,且未按期整改。近日,洋浦消防局通过洋浦中级法院强制将海南洋浦海发面粉有限公司3万元罚款划到洋浦中院执行庭帐户。
据了解,在开展火灾隐患的监督检查、整改过程中,发现海南洋浦海发面粉有限公司的面粉厂一期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后消防局责令限期整改,但其未按期整改。消防局遂作出责令停止使用,并处3万元罚款的处罚决定。但该公司一直拒不履行处罚决定,又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