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染“红领巾”
4月6日16时20分,务川自治县第三小学三年级(2)班学生刘某某放学后沿着在建的东升大道回家。突然,一辆黄色的宗申牌125型二轮摩托车从刘某某同学的对面飞驰而来,将他撞倒在地上,同时该车也倒在地上向前滑行了20多米才停下来。 驾车人起身后,不但没有上前去抢救刘某某,而是丢下摩托车和安全头盔用衣服遮着头部逃跑了……16时40分,务川交警大队事故科民警何志雄接到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指令后,立即与民警邹海东赶赴现场。到达现场后,见刘某某口吐鲜血、伤势严重,鲜血染红了胸前的红领巾,民警何志雄当即驱车送刘某某到县人民医院进行抢救,民警邹海东则留下来保护事故现场。县交警大队紧急启动《道路交通肇事逃逸查缉预案》,成立“4·6”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专案组。
基础台账提供破案线索
16时45分,曹裕兴、邵勇两位副大队长带领民警火速赶到事故现场,立即投入紧张的工作。为了尽快将肇事逃逸者绳之以法,民警兵分两路:一路负责事故现场勘查工作。通过对事故现场进行细致的勘查,发现该车在肇事之前,完全没有采取任何措施;从摩托车倒地后与地面的擦痕长度以及现场群众的口述,充分证实该车在肇事之前车速较快,肇事后驾车人身体受了不同程度的擦伤。另一路负责事故信息收集和现场摩托车验证比对工作。民警提取了遗弃在现场的宗申牌125型二轮摩托车的车架号码和发动机号码,通过与摩托车业主上报给大队的摩托车销售管理台账进行比对,很快发现了购车人的详细情况,将目标锁定在一个小名叫“张老二”的外地人身上。
水落石出
张某某,小名“张老二”,男,33岁,重庆市忠县人,现住务川都濡镇派出所对面,长期在该县从事木工装潢工作。事发当日下午,张某某骑着新购的宗申牌125型二轮摩托车从县城往杨村方向行驶,当车行驶至在建的东升大道水库路段时,将放学回家在公路边行走的刘某某撞倒在人行道上的花坛内。事发后,张某某全然不顾刘某某的生命安危,弃车逃离事故现场,后返回城区其居住地躲藏起来。根据已掌握的线索,抓捕追逃组民警迅速出击,将张某某在其家中成功抓获。经突审,张某某对其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18时40分,该起性质恶劣、影响极坏的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全体民警的共同努力下成功告破。 作者:田强邹海东申卫华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