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岁少年招供作案80余起 犯罪经历触目惊心
记者昨天从丰台检察院获悉,在该院一季度批捕的未成年人案件中,有一名刚满16岁的少年张某供述:自己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犯下砸车窗盗窃财物50余起、抢劫30余起、强奸妇女4人的罪行。
据该案承办人介绍,嫌疑人张某家住大兴黄村,小学毕业后便辍学在家,经常和一些闲散人员混在一起,沾染了一些不良习气,并产生了以汽车为工具,驾车实施盗窃和抢劫的念头。今年3月5日凌晨,他和同伴曲某溜进丰台区马家堡一居民区内,用撬棍撬开一辆金杯面包车车门,用搭线的方法将车打着开走。4天后,二人在驾车盗窃时经群众举报被警方抓获。
张某在接受公安机关讯问时,交待的犯罪经历令人触目惊心。刚刚年满16周岁的他毫不在乎地供述了自2005年秋以来参与的各类犯罪活动:砸汽车玻璃盗窃车内财物50余起,抢劫30余起,并曾4次强奸被抢事主。张某交代,他抢劫的目标通常是夜间独行的单身女子,以“小姐”为主。目前,司法机关正在对张某供述的案件逐一进行核实。(来源:京华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