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咸阳讯(记者于忠虎)嫌学生上课与同桌说话,影响课堂秩序,实习女教师竟用教鞭打伤学生左眼。
被教师打伤眼睛的学生名叫王欢(化名),今年11岁,是咸阳职业技术学院乾县校区附属小学四年级学生。 3月31日上午上语文课时,实习老师宋大丽看到王欢和同桌说话,便走过去,用教鞭在其头上打了一下。据王欢讲,教鞭打在他的左眼上,当时疼得他连忙用手捂住眼睛,老师讲了些什么,他根本就没有听进去。王欢回家后,其父王华见儿子左脸青肿,左眼不能睁开,头上还有一个包。问明情况后,便领着王欢找到学校。王欢的班主任和实习老师宋大丽一起带着孩子到县医院检查,开了些药将其送回家。
此后,孩子的眼睛始终不见好,王欢的父亲王华找到学校反映,要求到西安大医院检查治疗。学校派副校长和教导主任陪同到西安市四院和西京医院进行了两次检查,发现王欢的左眼视神经挫伤,眼底神经有伤待查,视力急剧下降。4月14日,王华带孩子再次到西京医院检查,发现孩子的视力仍在下降,专家建议立即住院治疗。
住院需要一大笔钱,王华找到校长杨进。杨校长却领来实习老师宋大丽说:“我们把打你娃的当事人交给你,你自己处理去。”说完扬长而去。但王华始终坚持认为,此事与学校有关,他不能与实习老师理论,因为他是把孩子交给学校,而并非实习老师。双方就王欢的治疗费发生了争执。
记者发稿时获悉,学校已答应带王欢去西安再次检查治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