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民政局的干部表示,星光老年人之家在建设之初,国家民政部、省民政厅都曾发文强调,社区星光老年人之家是为老年人提供服务和活动的专用场所,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挪作他用。但“星光计划”只规划了星光老年人之家的硬件建设费用,而老年之家基本运作每月至少需要1500元,时间一长就会招架不住,如果再增加诸如图书、报刊及健身类设施,投入暂不说,光日常的更新维护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如果街道不能补贴,那就更加难以为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