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现在肇事人被刑事拘留以后,仅仅是拘留,赔偿在拘留过程中会进行吗?
王庭伟:赔偿是必须的,如果构成刑事犯罪的话,必须提起刑事附带民事。
李军:看最终刑事案件的审判结果,作为陈冬香的家人有两个情况,可以刑事提起附带民事赔偿,也可以等到刑事案件完了之后,单独地提起民事赔偿,一般操作来说都会附带提起民事赔偿。
主持人:如果是民事赔偿的话,金额会在什么范围之内?
王庭伟:因为各地方是不一样的。
李军:有一个计算的依据。
王庭伟:各种标准,如果是死亡赔偿的话,应该是有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如果有抚养人的话,还有被抚养人提起生活费,还有其他的亲属的误工费,交通费,通讯费,包括在丧葬过程中的支出。如果按照北京的标准可能要高一些,因为计算标准都是根据各地方的人均收入水平来计算的。
主持人:这起案子中司机撞倒老人又驾车逃逸,如果他撞倒老人没有逃逸,有救助的义务,把老人送到医院去,这种情况法律怎么认定呢?
王庭伟:像这种情况就看交通事故是不是符合交通肇事罪,何为交通肇事罪呢?就是在违法交通法规的情况下,造成一人死亡,或者三人以上重伤。
王庭伟:法律上规定的,交通事故是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一般的交通肇事罪在交通事故中占的比例不是很大,是比较小的,绝大部分还是民事上的交通事故的纠纷。像这种情况,如果采取了救助,他在没有饮酒的情况下,他的车辆是合格的,车也不是偷盗的,有驾照,这种情况下,不会构成交通肇事罪,就是普通的交通民事赔偿纠纷。在这种情况下法律的规定是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首先由公安机关的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双方事故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及过错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然后当事人双方在交通部门主持的调解下,进行民事调解。当然这不是必经的程序,如果有当事人向交通队提起来了,交通队可以组织大家进行调解,如果没有达成调解的话,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赔偿的诉讼。
李军:如果当时发生交通事故之后,肇事司机没有后面的恶劣行为,积极救助伤者,而且主动赔偿的话,作为他来说没有其他的重大违法行为的话,应该只是简单的民事赔偿的责任,但是现在来看,应该不会这么简单。
主持人:已经属于交通肇事行为了。
王庭伟:这个案子就有涉嫌故意杀人。
主持人:那么他的逃逸行为会加重刑责吗?
李军:您的意思是出了交通事故以外,怕承担责任,把人拉走了或者藏起来了,这种情况是交通肇事罪里情节规定的比较严重的,这种情况下一般都是按故意杀人罪来论处。
王庭伟:还有一种情况是发生了交通事故以后,杀者已经受伤了,生命垂危的时候,司机跑了,这叫逃逸,司机跑了致人死亡的,如果救治还有生存的希望,但是如果没有救治,这是交通肇事致人死亡,还是交通肇事罪不是故意杀人罪。但是交通肇事罪属于最严的一个,法律规定的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主持人:这个情节靠警方来评判了。死者家属现在面临这样的情形,他们应该按照什么样的程序去寻求法律保护呢?现在他们家老人已经去世了,捉拿到逃犯,他要履行什么样的起诉程序?
王庭伟:民事侵权诉讼时效是一年,只要在一年之内提起诉讼就可以。现在提起诉讼有两个,一个看公安机关对他的认定,现在应该是刑事拘留,如果刑事拘留最长应该是37天,看检察院是不是批捕。
王庭伟:如果不批捕,通过认证,不构成故意杀人罪,他可以提出民事赔偿。
主持人:仅仅是民事赔偿。
王庭伟:如果检察院批捕或者先刑后民,如果构成过失杀人罪,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这种情况和提起民事不一样的程序,现在是观望一下,等一下,因为诉讼时效肯定是没有问题的。
主持人:这个新闻事件出来之后,我们做了专题,很多网友有留言,大多数是痛斥司机的行为,也有很多人说其实在我们司机里,这是一个惯例,撞伤人不如撞死人,撞伤人赔得比较多,撞死人赔得比较少,您怎么看待这种说法?
李军:2004年5月1号之前,当时的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如果说致人死亡的话,他的赔偿年限是10年,以10年计算,16岁以下每少一年少计算一年,70岁以上,每增加一年,少一年,现在来看,当时死亡赔偿的数额标准是比较低,数额是比较少。而现在不是这样了,现在最高法院的人身损害赔偿的解释,规定把赔偿的依据调整成人均可支配收入,这是城镇居民的。农民是农民的人均纯收入,还有赔偿的年限也提高到20年。
主持人:赔偿的年限是指什么?
李军:就是计算的年限是20年。
王庭伟:就是死亡赔偿金方法。
李军:16岁以下的少一岁也是减一年,60岁以上加一岁也是少一年。但是即便是这样,现在来看,虽然现在的标准也好,数额也好,相对来说比以前多了,要高了,但是即便是这样的话,具体到一些案子,可能致死需要赔偿的数额还有支付的费用仍然比致伤要赔偿的数额和支付的费用要低。
主持人:法律怎么界定的,为什么会产生这样的问题?
王庭伟:这要看具体的情况,如果撞伤,几天治好了,没问题了,肯定死亡要赔偿得高。这要看伤情状况、病残状况,是不是重残。
主持人:这个案子中汽车已经碾压过去了,他如果救的话,可能急救费用需要花大量的钱,可能就想到倒车,给他压死,这种情况下,就照您说的还是撞死要付出的代价要少是吗?
王庭伟:有这种可能。
李军:不太好估计,如果当时一下子撞倒了,马上去救陈冬香老人的话,谁也不知道治疗的费用究竟是多少,也许是天文数字。
主持人:肇事司机做出这种行为,当时他脑子会算一遍。
李军:他算的结果肯定是压死比撞伤少支付,所以这么做。
王庭伟:按照法律的规定,死亡赔偿金,如果造成人死亡了,这个赔偿的标准是有限制的,就是有上线,最高额。
主持人:最高额是多少?
王庭伟:最高死亡赔偿金是20年。
主持人:为什么单位是20年,为什么不是多少万?
王庭伟:因为每个地方的收入水平不一样。
主持人:能举一个例子么?
王庭伟:在北京,按照国家的标准死亡赔偿金,是受诉法院、管辖法院所在地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
主持人:比如在海淀告就按海淀的人均收入。
王庭伟:对,一般是各地统计局公布的数据,北京市公布的2005年北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7653元,按20年计算的话,总额就是353060元,这是撞到16岁以上60岁以下,赔20年要35万多,这是按照去年的标准,每年在以10%以上递增。我刚看了北京市前一个季度的数字,应该是比去年同期又上了百分之十几的点。
王庭伟:但是伤残赔偿就没有限制了。
主持人:这要看具体起诉的过程。
李军:很简单,你要给人家治好了。
王庭伟:有的案例,有的赔偿上百万,也有这种情况,因为造成高残。
主持人:如果高残,除了治好以后,包括以后的生活不便带来的支出都可能要支付。也就是说这些司机可以说还是很算精明,早把这个帐算清楚了,如果撞伤和撞死,已经不是金钱赔偿的问题了,会不会触及到刑法,量刑会不同?
王庭伟:如果没有故意杀人的动机和行为,因为交通事故都是过失行为或者都是意外,没有主观意识,都是意外。意外不负刑事责任的,在这种情况下只有民事赔偿,但是把人撞了,你是意外也好,过失也好,没有撞死,但是为了减少赔偿的标准数额,你故意把人再去撞死,人为地降低这个数额,就是触犯了刑法,你故意撞死,触犯了故意杀人罪。
主持人:您二位以前处理的案子处理过类似的案子吗?
李军:没有。
王庭伟:这是比较特别的,处理过交通肇事罪。
李军:这个案子并没有逃逸,是反复碾完了之后,他拨打了110,也是到了公安机关做了相应的陈述。
主持人:他陈述完了,人家让他下午再去警察局,公安局又跑了,手机也不开,最后又抓回来了。
李军:逃逸有法律上的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并没有做相应的报告。
王庭伟:这个案子确实是有故意杀人行为,就没有逃逸的概念了,如果是交通肇事罪看有没有逃逸情节,如果是故意杀人罪就没有这个概念,是逃还是没逃,都是故意杀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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