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昊
2006年3月26日,国家对中石油等企业开始征收石油特别收益金,也就是俗称的暴利税。这意味着历经多年无所忌惮的经济霸权之后,垄断企业对社会的危害终于得到了正视。
在中国,号称“市场化”的改革已进行了二十多年,却发展出了全世界最为庞大的“反市场”的垄断经济:医疗、教育、房地产、电信、邮政、电力、铁路、石油、航空等事关国计民生的领域,国家行政部门或国有企业都占有长期、绝对的垄断地位。
垄断滋生暴利。前些天公众评选出的中国十大暴利行业中,大部分是行政性垄断行业。这种垄断暴利是建立在对中国经济、乃至每一个普通市民的强行征夺的基础之上:对国家来说,行政性垄断体制用非经济手段剥夺了其他社会成员进入这些行业的机会,破坏了自由、公开的竞争秩序、妨碍技术进步,不利于长远经济发展。同时,去年的油荒也说明,战略资源掌握在垄断集团手里,对“国家经济安全”和公共利益也是利少弊多;对普通市民来说,住房、教育、医疗、通讯、交通……几乎所有与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消费都由于缺乏竞争而价格高企,成为市民生活不能承受之重。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行政性垄断事实上已成为中国民生的头号“杀手”。
事实上,许多垄断行业之所以成为社会痼疾,主要原因就在于政策性的规定。也就是说,中国的垄断大多来自特权。只要取消这种特权,垄断就不攻自破。但由于垄断企业大多与政府有着密切关系、甚至本身就是政府部门,在这种态势下,反垄断近于挥剑自宫。
破除特权唯一的方法是争取普遍权利。也就是说,必须要有制度性的渠道反映民生的痛苦、必须要有制度性的激励迫使政府关注民生问题的解决。市民参与、民主决策、民众监督,都是形成政府反垄断意愿的重要动力。在政治经济学中,一个普遍的常识就是:一种自由(市民参与公共政策的自由)可以帮助另一种自由(市场开放与经济自由)的实现。
(Robby/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