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商报讯 (记者 朱洲 通讯员印明大王威)因一时矛盾,31岁的张某竟然用围巾套住前夫的脖子将其勒死。日前,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了一审判决,张某因犯有故意杀人罪,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
张某与前夫李某是1996年结婚的,后因各种矛盾导致双方感情不和,于2003年离婚。但离婚后双方在未办理复婚手续的情况下,又同居在一起。
2005年12月8日下午1时30分左右,张某要去饭店上班,而李某就是不让张某走。张某非常生气,说“勒死你得了”,说着就将围巾缠在李某的脖子上。李某并未做反抗,张某随手用力一拉,哪曾想李某当场就断了气。经法医鉴定,李某系因被勒颈部致机械性窒息而死亡,后张某被公安机关抓获。法院认为张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