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长征电器涉嫌业绩造假案因长征电器“深喉”李杰斌昨日的举证让案情变得更加复杂。此前,上海律师严义明曾向本报表示发现了长征电器业绩造假的新证据,证监会因此延长了对该公司的调查时间。
4月20日,过去一直忙于口水之争的李杰斌突然向媒体透露一份2004年长征电器内部生产和销售的情况统计报表。 该报表“证明长征电器的确存在巨额的业绩造假”。
在这份长达91页的材料中,记者看到了每月的统计表,其中包含《股份公司各事业部生产、销售完成情况》、《各办事处销售及资金回笼情况月报表》和《工业总产值、主要产品产量及企业用电量》等分类统计表。统计表格上制表人、主管人的签名,甚至公司负责人的亲笔批示,均可确认。
按照该份报表,长征电器2004年全年的销售额是15371.2万元。这个数字与李杰斌过去所说的1.5亿元非常接近,却与长征电器2004年年报中公布的2.013亿元相差甚远。
更进一步的信息显示:2004年全年,长征电器高压电器实现5450.92万元的销售额,低压电器6867.10万元,成套事业部是3053.18万元。这也与长征电器公布的2004年年报相左。
据长征电器公开的年报,长征电器高压电器实现5616.7万元的销售额,低压电器10545.5万元,成套事业部是3967.9万元,虚增最厉害的是低压电器,虚增销售额是3678.4万元,虚增幅度达到53.4%。
除了提供长征电器业绩造假的原始报表外,李杰斌还透露了长征电器的具体造假手法:“1、冲红手法:即在未实际发生产品销售的情况下(货物未发或将货发往销售商仓库存放或发往自己设在外地的仓库存放),在每年年底前给产品销售商(主要是低压电器销售商)虚开巨额发票,形成产品已大量销售的假象,虚增业绩。则第二年(即过了12月31日统计截止日后),虚开发票部分要么作废,或者销售商将虚开票额倒开回来,双方对冲。又或者财务上开红字票,在第二年对销售商的应收款项上红字票就减去虚增的部分。2、将不属于长征电器公司的其他公司业绩并入上市公司业绩。2004年长征电器年报据说并入了不属于股份公司的长征智能公司(原长征电器十一厂)的业绩,其主要产品为框架式断路器(CB11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