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周胜涛陈澜)昨日,记者从扬州市公安局了解到,从2006年4月24日起,该市将正式启用2005版往来港澳签注,并同步实施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制定的《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受理、审批、签发管理工作规范》,出台内地居民短期往来港澳地区10项便民利民措施。
据了解,2005版往来港澳签注采用长城和紫荆花、莲花为背景图案,象征“一国两制”主题思想。该签注采用了物理、化学和电子等仿伪技术,提高了签注防伪性能,并载有机读码,便于口岸边防检查部门查验。同时,签注种类进行了整合归类,由现行14种调整为6种,签注设10个项目。
扬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负责人说,香港、澳门回归祖国后,该市与港澳地区人员往来逐年增多,经济、文化交流更加密切。据统计,该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审批居民往来港澳地区人数2005年达到8417人次,比1997年增加了10倍多。
该处负责人还说,随着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手续简化便利,一些居民借机在港澳地区从事违法活动,影响了港澳地区社会稳定。对此,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与香港、澳门有关部门加强合作,严密防控内地居民赴港澳地区从事违法活动。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对在港澳地区从事违法活动被遣返回内地人员,采取限制其再次赴港澳地区的措施,对违法活动的组织者将依法严厉惩处,以维护港澳地区的社会稳定和正常出入境管理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