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网4月21日讯 点菜时以盘计算,结账时以斤计价,3个菜的价格翻了一番,敢不给就收拾你。17日中午,外地新婚的孙女士和老公逛完蓬莱阁后,在附近一家海鲜城吃饭时,被饭店狠狠地“宰”了一刀,多花了一倍的冤枉钱。
孙女士说,当时服务员告诉她“一盘炒海肠20元,拌海草10元,辣炒蚍蛴15元,米饭一元一碗”。谁知结账时,款台却让她交82元。孙女士提出质疑,该店的两个男青年却说:“海肠以斤计算,20块钱一斤,一盘2斤,40元;蚍蛴15元1斤,2斤30元;加上其它的一共82元钱,少一分也不行!”
孙女士找到点菜的服务员质问时,那个女服务员竟说:“当时说错了,海肠不是每盘20元,而是每斤20元,炒菜用了2斤海肠,所以40元。”孙女士反诘道:“就算以斤计算,可一盘菜里只有几根海肠,其余都是韭菜,怎么可能用了2斤海肠?”对方不耐烦地说:“不想给钱也行,出门倒霉可别怪我没提醒你,看我不找人收拾你!”
见此情景,为了不招惹更大的麻烦,孙女士和老公只好自认倒霉,掏出82元才得以离开。孙女士气愤地说:“本来打算多去几个景点看看的,被这事儿一闹早就没了心情,只好沮丧地打道回府了。由于该店没有给孙女士提供发票,所以她只能白吃哑巴亏了。
本报提醒 :外出游玩时尽量不要选择景点附近的饭店就餐,餐后一定要索要发票,以免发生问题时难以维权。编辑:傅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