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税63万乾嘉德挨罚
须交税款、罚款等共114.31万元
晶报讯(记者康岩慧通讯员陈楚天赖文章张文勇)昨日,深圳市地税局向媒体公布,乾嘉德会计师事务所偷逃税款及教育附加费63.54万元。 税务机关已依法做出决定,乾嘉德会计师事务所须交税款、罚款、滞纳金共114.31万元,并将此案移送公安部门立案侦查。
据介绍,2004年11月,市地税稽查局对深圳乾嘉德会计师事务所涉嫌隐匿收入、偷逃税款等情况立案稽查。
2004年11月15日,稽查局派出5名稽查人员对该所实施突击调账稽查,顺利调取了该所20023及2003年度的账册凭证和会计报表,并在现场获取了几十本收款收据和一个未在账上反映的银行账号。对于税务机关的稽查,该事务所并不配合,合伙人李锋与于稽查人员只接触过一次就再也联系不上了,而且几经地址变迁,该所部分经营资料、原始凭证遗失,这些都给案件的取证造成很大困难。针对这种情况,稽查人员采取内部调查和外围调查相结合的方法,逐一核实、筛选有关数据资料,将取得的近千份收据与该所2002、2004年两千多份发票逐一制表登记,发现2002、2003年开据收据收取的未入帐收入分别为149.41万元和218.19万元,同时还查获账帐外银行收入。
据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称,乾嘉德会计师事务所2002年至2003年通过开具收据隐匿经营收入、设置账外银行账号以及虚假纳税申报等手段,偷逃税款及教育费附加63.54万元。根据查明的事实,市地税稽查局依法对乾嘉德会计师事务所作出了补税、罚款、加收滞纳金114.31万元的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