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南宁4月20日电南宁市西乡塘区法院日前对轰动全国的玛雅传销案相关单位及责任人作出应有的处罚。以非法经营罪,判处玛雅传销案头目赵德强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0万元人民币,判处广西玛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罚金300万元人民币。 黄朝君、赵德光、赵艳梅、黄洋等4名被告,也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或罚款。
玛雅传销案涉及人数之多,覆盖面之广,影响之大,在全国十分罕见。据警方调查,在短短一年时间里,全国除西藏、台湾外,30个省区市50余万人相继卷入“玛雅骗局”,累计销售玛雅生物霖营养液60多万份480多万盒(瓶),玛雅公司收取入门费近两亿元。仅在广西,玛雅公司传销组织已遍及14个市所有城区、76个县以及部分乡镇。在贵州,也有10多万人卷入。
玛雅公司利用传销人员入股先后的时间差,用后加入者的钱支付先加入者,先加入的部分人获得了利益,而后加入者则血本无归,最终导致“崩盘”,组织者、为首者卷款潜逃。
鼓吹参加者只要投资288元入门费,购买玛雅生物霖1份,半年后就可获利1060元,同时,获得营业员资格和发展他人加入的资格。而且发展“下线”越多,得到“红利”就越多。一时,想发财者趋之若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