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记者王晶黄芳昨日的听证会上,听证代表对2004年我省“一费制”试行以来,对于义务教育普及、减轻家长负担、遏制乱收费等方面的成果给予了肯定,但对“一费制”的解释和“一费制”的标准仍存在诸多争议,教育管理部门、学校和家长代表各有看法。 “一费制”外多次收费在省教育厅提出的听证申请中,“一费制”是指在严格核定杂费、课本和作业本费标准的基础上,一次性向学生收取费用,包括:杂费(含信息技术费)、课本费(包括国家教材、地方教材)、作业本费(包括作业抄本、课堂作业、寒暑假作业)。家长代表戴晓青认为,这个表述的内涵不明确,给了学校很大的变通空间,学校举办的各类特色班都找家长收钱,这些不在项目之列的钱应该明确能不能收。鄂州的学生家长代表方远志说,一个小学要求学生在校吃早餐,每月的早餐费是38元,可学生都反映吃不饱,也吃不好。学校经常给家长发教辅推荐信,为了避免孩子在学校被老师冷遇,家长们多半违心地“自愿”交钱。晚自习费、开水费、补课费这些钱让家长们交得很反感,周波家长问道:“政府切实加大了义务教育的投入,但家长们普遍感到负担并没有减轻多少。”学校代表则纷纷表示,只有在政府对义务教育投入全面到位前提下,“一费制”才能实现,而目前政府的投入只保障了学校最基本的运转,很多支出没有来源。家长对“一费制”的认识与实现有矛盾。水果湖二中校长杨建为说,“一费制”只包括了三项收费,但不能据此就认为其他收费都是乱收费。武汉培英中学曾建发认为,在新课程改革背景下,“一费制”的涵盖面过小,实验教具、实践课等经费都没有包括,学生需要另外出钱,家长就会有怨言。“一费制”标准何在教育部门提出,“一费制”中的杂费只是学校办学经费的补充,而课本费、作业本费则为代收。记者注意到,教育部门提供的数据表明,尽管杂费数额不多,在学校办学经费总量中比例不大,但却是生均公用经费的主要来源。据此,学校代表丰伟、曾建发等提出,“一费制”标准过低,只是维持学校低水平运转,与当前发展的主流不合拍。他们提出细化收费标准,义务教育9个年级分别制定9个标准。家长代表黄木清在云梦一农村小学调查后发现,该校180名学生一学期交纳杂费1.3万元,学校运转支出7000元,结余部分全部用于学校接待费用。家长代表周波反对以学校实际支出核定收费标准,她提出以家长承受能力为依据定价,经费缺口应由政府补足。来自省事业单位的代表胡应明提出,“一费制”对比多费制而言,应该让群众得到更多实惠,而不仅只提出一个概念。他指出,我省城镇居民收入几乎是农民收入的3倍,但“一费制”标准却与这个事实不相符。华中师大教授范先左代表认为,课本费、作业本费占到“一费制”总量的一半,能不能采取政府采购等多种形式挤出其中的水分,让人民群众得到实惠。他特别提出政府应倡导课本循环使用,既环保又节约。范先左建议对于学校中的一些发展性、差异性的教育服务收费,如特长班、培优等,需要相关部门规范明确。“一费制”指向何方家长代表及社会代表多次提出,义务教育最终会走向免费教育,从2007年起我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学杂费,因此“一费制”政策因与之相匹配,教育投入的大头由政府承担,家长投入只是补充。“一费制”是一个过渡性政策,应有明确时间表,“一费制”最终会走向“零费制”。李卫东是来自财政部门的代表,他希望教育部门能确保杂费收入不用于学校基建、老师津贴,但他坦承对于教师的津补贴财政没有全部包起来。叶小缅、谢燕代表提出,要从法律角度规范校长权力,对于乱收费要真处理。对于普遍客观存在大量“一费制”外的收费,胡家炎代表建议教育行政部门要研究,不如“开大门堵后门”,明确收费项目和标准。刘永刚、梁家瑾、顾广飞代表提出,现在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子女要与城里学生一样享受“一费制”,不交借读费,将来农村学生全免学杂费后,这样一些孩子在城里上学的交费问题也要提前考虑,同时加强学校财务审计,规范各类收费行为。
我省听证义务教育“一费制”
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记者王晶、黄芳、通讯员马婷)昨日,省物价局召开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收费标准听证会。听证会上,21名正式代表就“一费制”收费标准方案进行了讨论。省教育厅提出在全省全面推行“一费制”收费标准方案,并提议将收费标准稳定在试行标准基础之上。具体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学期:大中城市1年级至2年级180元、3年级至6年级200元,县城1年级至2年级170元、3年级至6年级195元,农村1年级至2年级145元、3年级至6年级170元;初中每生每学期:大中城市340元、县城330元、农村290元。以上标准均含信息技术教育费。此次,我省29个国家和省扶贫开发重点县(市)的农村小学和初中执行的“一费制”收费标准,不纳入听证会范围。对于收费标准方案,多数代表表示原则同意。学生家长代表就如何规范“一费制”收费办法提出建议。他们反映的突出问题有:如何真正落实“一费制”,如何避免“一费制”外的乱收费,如何逐步降低教育收费最终实现“零收费”,如何加大对低保、特困家庭以及农民工子女教育的扶助等等。学校代表纷纷表示,会严格落实“一费制”收费标准,避免乱收费行为,切实减轻学生家长负担。同时希望,政府加大义务教育投入,以维持学校正常运转,为学生提供更好的教育环境。据悉,省物价局将综合听证意见,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具体方案,经省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标准在全省推行后,有关部门会依照标准,进一步加强对中小学收费管理,大力查处乱收费行为。
我省目前实施的“一费制”
湖北日报记者王晶 黄芳
学校应将收费项目、标准、依据及收费纪律、投诉方式等,在校内公示牌、公示栏、公示墙上公布,实行常年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对学生应缴纳的所有代收费用(包括各年级课程科目及课本单价、抄本实际费用、住宿费、搭伙费等),必须向学生和家长逐一书面说明,实行项目公示、书目公示,做到阳光收费。中小学课本、抄本收费为代收费性质,必须按规定实行多退少不补,对发行部门给学校的带劳务性质的发行折扣收入,必须按财务管理规定明折入账。对学校食堂、开水房、澡堂等服务性收费也必须从严控制,不得以盈利为目的。地方教材实行限印张、限课时、限价格,小学只能选用1本,初中只能选用1本至2本。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向学生统一发行教辅资料。我省29个国家级和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市(又称“贫困县”)学校和有关部门,对享受“两免一补”的学生不得收取“一费制”范围内任何费用和信息技术教育费。非贫困县享受“两免一补”的学生,在秋季开学报名时,凭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发放的《湖北省贫困家庭学生资助证》,向学校领取免费教材(含国家课程教材、地方课程教材和纳入补助范围必须配备的教学辅助工具用书),免交除信息技术教育费以外的杂费。只交纳信息技术教育费和作业本费。按照规定,农村初中和小学信息技术教育费标准分别为25元和15元,作业本费分别为30元和20元。义务教育阶段的中小学(包括幼儿园)不得以任何名义举办学科竞赛、培优类实验班。中小学举办非学科类实验班由市(州)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经批准的实验班必须实行平行编班,坚持学生及家长自愿的原则。不得以办实验班名义组织招生考试,不得将实验班办成重点班,或变相分快慢班。不得在“一费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以外加收任何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