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琳)本报本月初报道了莲湖区中医医院21家社区门诊17家是黑诊所的事件。记者昨日从西安市莲湖区卫生局获悉,莲湖区中医医院院长姚毓轩因对此负有主要责任,被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4月4日,本报以《莲湖区中医医院21家社区门诊17家是黑诊所》为题,对莲湖区中医医院私自开设、承包社区门诊进行了报道,区卫生局立即安排查处。 经查,区中医医院领导班子对社区卫生服务管理工作认识不足,缺乏法律观念,只考虑医院的局部小集体利益,对上级多次督导检查提出的问题整改不力,落实不到位,出现了严重后果。区卫生局在全系统内提出通报批评,并责成领导班子写出深刻检查。姚毓轩身为医院院长,负有主要责任,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暂行规定》,4月12日,区卫生局局务会研究决定,给予姚毓轩行政记过处分。
事情发生后,区卫生局展开为期8个月的医疗秩序专项整治活动,对辖区医疗机构进行“地毯式”检查,取缔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批准的社区卫生服务站、门诊部,进一步规范已经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社区卫生服务站门诊部的医疗行为,严格人员执业准入,严禁超范围执业,目前已取缔非法医疗机构及非法社区卫生服务站70余家,规范医疗机构30余家。
该局负责人表示,将继续清理整顿不符合设置标准的医疗机构,加强对医疗机构及从业人员的规范化管理,建立劣迹档案和逼退机制,实行违规计分制、聘请义务监督员等措施,净化医疗市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