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恶化趋势基本得到控制河流和湖库受到污染,使用功能难以保证空气呈现典型煤烟型污染,采暖期空气质量差噪声污染四城市超标,哈市最严重
本报20日讯今日,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去年我省环境状况,其中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以及污染物排放情况,与2004年基本持平,环境质量恶化趋势基本得到控制,但仍不容乐观。
河流水源地不同程度受污染
现状:我省河流和湖库仍普遍受到污染,城市下游江段污染严重,枯水期松花江干流严重乏氧,支流水质明显劣于干流,多数水域的使用功能不能保证。以河流为水源的饮用水源地均受到不同程度的有机污染。其中牡丹江市和黑河市的水源地的水质相对较差。与2004年相比,主要污染指标除高锰酸盐指数、生化需氧量和氨氮外,又增加了石油类1项。
松花江干流大部分水质属于Ⅳ类和Ⅴ类;嫩江枯水期水质大部分属于Ⅱ类,平、丰水期水质全部属于Ⅳ类和Ⅴ类;牡丹江水质大部分属于Ⅲ类和Ⅳ类;黑龙江干流水质大部分属于Ⅲ类和Ⅴ类。
对策:哈市日处理32.5万吨的太平生活污水处理厂及配套工程于去年9月初开始试运行,预计市区生活污水二级处理率将达到48%;佳木斯市总投资1.1亿元的佳木斯东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已进入施工收尾阶段;牡丹江市筹集生活污水治理工程资金,彻底解决近70年来驻牡部队生活污水对市区饮用水源地污染的问题;大庆炼化公司投资4000多万元、日处理能力350吨的污水深度净化处理工程已投入运行;大庆油田公司投资4000万元建设的杏十二污水站技术改造工程年底前正式投入运行。
六城市空气质量达标哈尔滨监测值最差
现状:与2004年相比,全省城市空气质量总体上有所好转,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的城市由5个增加到6个,其他城市均为三级标准。空气污染仍呈现典型的煤烟型污染特征,采暖期的城市空气质量明显劣于非采暖期,颗粒物仍是影响空气质量的主要污染物。
在监测可吸入颗粒物的8个城市中,哈尔滨、鸡西和双鸭山等城市未达标,鸡西市年均值浓度最高;在监测的10个城市二氧化硫的年均值浓度和日均值浓度全部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其中大庆市的年均值浓度最低,哈尔滨市最高;监测的10个城市二氧化氮的年均值浓度全部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其中大庆市的年均值浓度最低,哈尔滨市最高。
对策:全省拔除大烟囱500根,治理改造锅炉600台。哈市限期使用洁净煤技术产品单位1850家,推广使用量达到了175万吨。省辖城市空气质量达到和好于国家二级标准天数平均达294天。2005年全省废气治理项目95个,新增废气治理能力每小时200.73万标立方米。
四城市噪声超标哈尔滨污染相对最重
现状:全省监测的13个省辖城市仍普遍受到噪声污染,多数城市声环境质量处于较低污染水平。影响城市声环境质量的主要噪声源影响范围大小依次为生活噪声、交通噪声、工业噪声、其他和施工噪声,交通噪声是影响城市声环境质量的主要噪声源。鸡西、大庆、黑河和哈尔滨等4个城市噪声超标,其中哈市污染相对最重。
对策:新建省市级安静居住小区70个。继续开展“两考”期间噪声综合整治工作,检查企业2276家,处罚227家,通过12369环保热线、噪声投诉电话共受理投诉案件858起,办结率达100%。
此外,去年我省完成了500公斤毒鼠强和300余公斤废弃剧毒化学品的跨省转移处置工作。哈市总投资1.6亿元、日处理能力1200吨的西南部大型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投入试运行。佳木斯市日处理1150吨、库容量达900万立方米的无公害垃圾处理厂一期建设工程进入收尾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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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域功能和标准分类
依据地表水水域环境功能和保护目标,按功能高低依次划分为五类:
Ⅰ类:主要适用于源头水、国家自然保护区。
Ⅱ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稀水生生物栖息地、鱼虾类产卵场、仔稚幼鱼的索饵场等。
Ⅲ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鱼虾类越冬场、洄游通道、水产养殖区等渔业水域及游泳区。
Ⅳ类: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
Ⅴ类:主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生活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