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书被网站曝光 男子要网站法人手抄情书10遍
男子索赔163元并特别要求:“网站法人代表手抄情书10遍”
新快报讯 (记者 曹晶晶 实习生 谢婷婷)因为自己写给昔日女友的5封情书接连在网站上曝光,西安某公司经理陈天哲(笔名)状告某知名网站侵犯其名誉权。 昨日,陈天哲向广州市天河区法院递交了诉状,他在诉状中要求该网站就此侵权行为支付163元的精神损失费,并要求该网站的法人代表手抄情书10遍。
“才子”情书被发上网
抵达广州之前,陈天哲已经为此次情书上网曝光事件打了三场官司。
去年1月18日,陈天哲首先在西安起诉了自己公司员工小程。小程此前利用一次帮老板搬家的机会,私自拿走了老板的10余封情书。同年8月25日,陈天哲起诉网友崔女士的案件又在南京开庭。崔女士是将情书上传的“元凶”,正是她接触到小程提供的老板情书后,将其中5封情书以“风流才子的情书”为题发布上网,点击率一路飙升。这两场官司陈天哲全部胜诉,小程和崔某分别被判向陈天哲赔偿人民币1元和1000元。
令陈天哲感到意外的是,去年9月,“风流才子的情书”变身“风流才子陈天哲的情书”,再次在某知名网站中的至少5个博客集群中出现。陈天哲因此专门赶赴网站所在的广州,于昨日向天河区法院交了诉状,要求该网站赔偿精神损失163元,同时要求法院判决该网站法人代表抄写10遍已经发布的情书。
过陈天哲也承认说,精神赔偿163元的数额只是随口一说,之前没有经过深思熟虑;而要求网站法人抄情书,其实也是一种情绪上的宣泄。
当事网站曾报道案情
陈天哲告诉记者,南京法院审理陈天哲起诉“元凶”崔某一案,当地《扬子晚报》和西安的《三秦都市报》都曾先后报道,当事网站的新闻中心也分别转载了这两则报道,而且转载的网络页面至今还能够查到。“可就是这同一家网站,时隔数日后却不对同样内容的帖子进行拦截”,陈天哲认为该网站的行为说不过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