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12月1日起,五种案件的律师代理费将实行指导价格。记者昨天从市司法局了解到,按照《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律师服务费的指导价格各省(市)有所不同,北京地区的指导价格目前正在酝酿中。
五种律师费实行指导价
国家发改委、司法部近日出台了《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并于2006年12月1日起执行。 按照这个《办法》,律师服务收费要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相结合,其中代理民事案件、代理行政诉讼案件等五种诉讼行为的律师费按照政府指导价格收取。政府指导价由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其他律师费协商确定
按照《办法》规定,五种诉讼以外的诉讼服务费用,由律师事务所和委托人协商确定。协商过程要考虑以下因素:律师耗费的工作时间;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律师可承担的风险和责任;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
在收费的方式上可以实行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计件收费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按标的额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全部法律服务都可使用计时收费。
北京指导价正在酝酿
昨天,记者从市司法局一位负责人处了解到,这次出台的五种律师费指导价格占诉讼服务项目的绝大多数,关系大多数法律援助的对象,事关重大。目前北京市司法局正在与市发改委进行合作,对北京地区的律师事务所目前的收费情况进行调研,预计价格表年内肯定出台。
律师事务所淡然面对
记者致电京城几家律师事务所,大部分律师事务所的负责人还不知道此事。天正律师事务所的季所长告诉记者,以前国家对律师收费也有指导价,但还停留在上世纪80年代,最高的服务收费标准还不到150元,所以导致目前律师服务市场收费的混乱。如果北京市出台指导价,将能够规范法律服务市场,他表示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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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种政府指导价的法律服务项目
(一)代理民事案件;
(二)代理行政案件;
(三)代理国家赔偿案件;
(四)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自诉人、被害人的代理人;
(五)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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