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综治风暴
信息披露不规范仍是上市公司软肋
8家公司44名高管受处罚
本网记者 周芬棉
记者近日从证监会获悉,今年以来已有8家上市公司共计44名高管因违反信息披露相关法律规定,受到监管部门行政处罚。 纵观证监会的各个罚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不规范仍是问题高发区。
天山股份设立表外账受处罚
证监会查明,自1999年至2004年4月,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山股份)设立表外账,使用49笔累计18.22亿元人民币银行贷款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截至2004年1月,尚有表外贷款余额3.05亿元未归还,委托理财本金3.2亿元未收回。但该公司一直未将上述业务纳入公开披露的财务报表,导致1999年度至2003年度隐瞒利润5998.54万元。
同时,天山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委托理财、资金占用等情况未及时公告,也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
天山股份的上述两种行为,违反证券法关于公司公告的上市文件,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的原则规定。证券法明确规定,“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事件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将有关该重大事件的情况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提交临时报告,并予公告,说明事件的实质”,天山股份的九名高管对此置若罔闻,参与决策设立表外账,并违法利用表外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证监会据此对天山股份处以60万元罚款,同时对张丽荣等9名公司高管分别给予警告和20万至5万数额不等的罚款。
中关村科技财务报表不实
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关村科技)存在两项违法行为,其一,2000年3月5日,中关村科技与摩托罗拉电子(中国)有限公司签订了一笔重大合同,标的金额逾26亿元,该公司未按规定及时进行信息披露;其二,在2001年年报中,中关村科技遗漏披露51,000万元的对外担保。在2002年年报披露的对外担保明细账中,没有记载为通信网络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天津市分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记录。
依据证券法的相关规定,证监会责令中关村科技改正违法行为,处以40万元罚款;对上述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董事兼总经理段永基,给予警告并处以15万元罚款。
与中关村科技相似,吴忠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吴忠仪表)财务报表不实更加离谱。证监会查明,在1999年至2003年末,吴忠仪表虚增资产19500万元,在2003年度虚增利润近7000万元,在2004年度虚增净利润104.94万元。同时,吴忠仪表对配股资金的使用,控股股东的资金占用及担保情况大部分未能及时、准确公告,也未在定期报告中完整披露。为此吴忠仪表及其8名高管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
古井贡未按期披露报表
年度报表是上市公司向公众披露的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财务信息,这也是上市公司作为公众公司最为基本的一项义务,但如此重要的信息仍有上市公司拒法律规定于不顾。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在2005年4月30日之前公开披露2004年年度报告,直至2005年6月30日该公司才予以披露。证监会查明,深圳本鲁克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深本实),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04年年报。
证监会认为,两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证券法“未按规定公告其上市文件或者报送有关报告”的规定,为此,对两公司分别给予行政处罚。
茉织华未履公告义务受罚
据证监会调查,上海茉织华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茉织华),于2003年至2004年间,对外投资未按规定履行临时公告义务,向外出借资金未按规定履行临时公告义务,受到证监会的处罚。
四通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2000年9月至2003年1月期间,共有5笔借款总计金额18750万元,开出银行承兑汇票114份总计金额97000万元,这些重大债务未在相关定期报告中披露,部分重大协议签订后还未依法履行临时公告义务。
四川方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在2003年至2004年中,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信息,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方向光电及其9名高管为此受到证监会处罚。(责任编辑:秦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