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报网讯(记者张鸣霄)为使哈尔滨市工业和民用不合格液化石油气瓶退出市场,自5月1日起,哈尔滨市将对全市111家气体充装单位近50万个工业气瓶、民用和车用液化石油气瓶及新投用的气瓶进行登记办证,超期服役、违规改造、检验不合格的气瓶将不予办证。 据悉,这是哈尔滨市首次对气瓶核发“身份证”。
记者昨天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获悉,此次全市气瓶登记发证从5月1日开始,至年底结束。登记结束后,未办理使用登记证的气瓶将严禁使用,各级质监部门将对气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使用无证气瓶的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据市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处工作人员介绍,按《气瓶使用登记管理规则》,有6种情况的气瓶政府不予登记办证:无制造许可证单位制造的气瓶;擅自变更使用条件或进行过违规修理、改造的气瓶;超过规定使用年限的气瓶;无法确定产权关系的气瓶;超过检验周期或检验不合格的气瓶;其他不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或国家标准规定的气瓶。此次办证全部由气瓶充装单位申请办理。
据统计,目前,哈尔滨市有工业气体充装单位27家,拥有气瓶6-7万个;民用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80家,拥有气瓶40多万个;车用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4家,哈尔滨市80%的公交车都在使用车用气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