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日报记者]:现实生活当中,一些用人单位和雇主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问题越来越严重。党和政府也采取了不少措施解决这个问题,现在这个问题依然严重。大家都认为,从法律的角度解决这个问题可能是一个根本的出路。 这次征求意见当中,对这方面问题提出的意见多不多?有没有提出一些建设性的解决办法,请介绍一下相关情况。谢谢。 [李援]:关于拖欠工资的问题,可以说是各方面意见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之一。这个问题,也是我们现在政府正在积极解决的一个涉及到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重大问题。作为劳动合同法来说,这次征求意见中,提出的解决拖欠工资问题的建议大概是两方面。一是要求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一定要明确。比如说工资要按月足额发放,比如说工资的标准一定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比如说试用期的工资不能够低于或者说是一定比例的正式合同制工人的工资等等,这种法定的要求必须要明确。 第二种解决的途径是建议完善劳动合同制度。现在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在用工中随意克扣、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保险等现象非常严重。只有完善劳动合同制度,使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签订劳动合同,才能进一步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