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2005年11月22日,上海女医生陈晓兰收到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寄来的挂号信,答复她国家已依法查处她一年前举报山东一厂家生产的医用自动输气器。这是她9年来举报的第8种假劣医械被查处,但她却因为“打假”生活艰难。
1997年,当时是上海市虹口区广中医院理疗科医生的陈晓兰,偶然发现本院在使用一种叫“光量子氧透射液体治疗仪”的医疗器械。医院鼓励医生使用这种仪器进行所谓的“激光针”疗法。而陈晓兰发现,医械的说明书和使用医生都没有说“药物在经过充氧和光照后,药性是否会产生变化,是否会对患者造成危害”。不久,她又发现与这种治疗仪配套使用的“一次性石英玻璃输液器”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登记号等是假的。1998年,在她多次举报后,上海有关部门宣布取消了这种疗法。
从那时起至今,由于陈晓兰举报而被查处的假劣医疗器械包括光量子透射液体治疗仪、光纤针等8种。
1998年10月,陈晓兰因举报问题被迫“下岗”。她向上反映,2001年2月,上海多部门决定,补发她全部工资和恢复待遇,并安排她到闸北区彭浦地段医院工作。但2002年年底,在反映一种“激光仪”问题期间,陈晓兰被彭浦地段医院通知,她“原有的干部编制无用,必须作为工人编制退休”,而且她的“四金”2001年被“强制封存”。
9年来,为了制止医院使用假劣医疗器械,陈晓兰调查搜集证据耗去了几万元积蓄。但她被剥夺了工作,失去了退休金和医疗保险,现在只能靠亲友的接济度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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