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4月21日电(邹昌钦)为进一步加强校车的监督管理,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北京市丰台区日前颁布实施《校车及学生班车管理规范》,辖区内所有学校的校车正式挂牌上路。
依据管理规范,丰台区对校车及学生班车进行了明确界定。 规定校车只能是专门负责每天接送学生上下学、学校自备的客运车辆和学校租用专业运输单位的客运车辆或非运营的9座客运车辆。学生班车是指单位无偿提供或单位为解决职工子女上学、放学租用的专业运输单位的客运车辆或非营运性9座以上客运车辆等。除此之外的其他运载学生的车辆均视为非法运营的黑校车。
丰台区校车统一标牌比车辆号牌略长一些,被安装在号牌上方,标牌上除了标有编号、核定载客数和“校车请避让”的提示语外,还标有监督电话。丰台区交通安全委员会、教育委员会、交通支队、共青团丰台区委等部门还印制了校车、学生班车监督举报卡,鼓励学生家长、群众对校车、学生班车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
据介绍,交管部门在开学前将对机动车进行核查,未取得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的车辆不予登记备案。不具备5年以上的机动车驾驶资格的、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记分超过12分的、有酒后驾车违法记录的、发生过负同等责任以上交通事故的司机将被不予登记备案。 此外,对公立学校使用未取得校车资格的机动车运载学生的,学校第一责任人将被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校车发生重、特大伤亡事故及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有关部门将给予负有连带责任的学校第一责任人及有关人员必要的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丰台区交通支队支队长田文岗说:与以往一直采取的集中整治和日常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模式比较,《校车及学生班车管理规范》出台后,政府及各职能部门在校车管理工作中将发挥重要的合力作用,扭转了以往交管部门一家“唱主角”的被动局面。
丰台区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闫小彦表示:校车管理是社会化问题,也是政府行为。今后,丰台区将倡导社会各界为青少年营造一个良好安全的交通环境,给青少年更多的关爱。积极探索企业和公交共同参与,使校车和学生班车逐步走向统一车型、统一车种、统一颜色、统一标志、统一标准的“专业化”和“公交化”可行之路。同时加大对非法运营校车的打击力度,在广大的交通参与者中树立合法校车和学生班车优先通行的安全意识,最终实现消灭在校车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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