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报讯(记者革继胜)如果配装燃气表需要消费者付费的话,那么商家为消费者送货上门,消费者是不是需要连送货的车辆一起买下?中消协昨天首次发布观点称:超期燃气表更换费不应由消费者埋单!
昨天,中消协有关负责人说,配装燃气表是燃气公司开展经营活动、成为公用企业的先决条件。 消费者所要做的仅仅是付费购气,其他问题应由经营者自行解决。因此燃气表应当由经营者出资购买、安装、维护、更新。据此建议政府有关部门应敦促燃气公司,尽快对超期民用燃气表进行免费更换;有关立法机构则应通过立法,明确更换水电气热计量表的责任方;另外,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还要理清民用燃气费的成本构成,明确初装费等收费项目的支出情况,并予公示,确保消费者的知情权、监督权。
中消协有关负责人还说,今后,中消协将就消费领域的热点问题,组织专家、律师及特邀人员参与论证,陆续推出系列消协观点,站在消费者的立场,反映消费者的呼声,抨击消费领域的不合理现象,推动有关问题妥善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