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记者谢伟端通讯员游雪芳)交货期到了,可货却无着落。遇上这样的事,陈先生拨打12315求助,最终获得商家双倍返还的定金4000元。
据陈先生介绍,4月6日,他在义全街黄某店中定购了350公斤“紫钢板”。
可是交货的期限已到,商家却无法按时交货,同意返还定金2000元。陈先生提出加倍赔偿。由于双方无法达成共识,陈先生遂向鲤城区12315投诉。
12315认为,根据《合同法》规定,商家在交付期限内无法提供货物,造成消费者损失,商家理应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