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义务教育资金须专设账户
财政部将对中央专项资金支付实行全程跟踪、动态监控
本报讯(记者郭安)昨天,国家财政部消息,农村义务教育中央专项资金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省级财政部门要开设中央专项资金财政零余额账户,县级财政部门要开设中央专项资金特设专户,专门用于中央专项资金的支付核算管理。
据悉,日前,财政部、教育部联合印发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中央专项资金支付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中,中央财政负担的免费教科书资金、免杂费补助资金、公用经费补助资金、校舍维修改造资金等中央专项资金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标志着农村义务教育中央专项资金支付管理有了新机制。
根据该办法规定,农村义务教育中央专项资金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省级财政部门要开设中央专项资金财政零余额账户,县级财政部门要开设中央专项资金特设专户,专门用于中央专项资金的支付核算管理;农村义务教育中央专项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专项资金拨付省级财政后,由省级财政部门直接支付到收款人或县级财政,并由县级财政直接支付到收款人或学校。《办法》同时规定,财政部对中央专项资金支付实行全程跟踪、动态监控。
国家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这项办法是中央补助地方专项资金支付管理机制的重大突破,建立了新型的中央专项资金支付方式和动态监控机制,也为下一步全面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奠定了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