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丛明宇
4月12日10时许,双城市文物管理所接到青岭乡派出所电话,称群兴屯某村民在翻地时发现两口大锅,存放在家中,不知道是否属于文物是否该上交。工作人员来到村民家中考察,确定两口大锅分别为金代的铜釜和铁釜,属于国家文物。 釜的直径在70厘米左右、重约15公斤,铜釜边沿损坏。因为这是在双城市首次出土的铜釜和铁釜,所以非常具有考古价值和研究价值。经文物管理人员说明,村民主动将文物捐献。
就在民警准备离开时,有村民提供线索称,一伙人正在村南侧的耕地内挖东西。民警们随即赶到现场调查。挖掘者共有5人,已经在地里挖出了两个直径半米、深70厘米的大坑。他们看到民警后立刻扔掉工具,分别骑摩托车四散奔逃。民警收缴了遗留在现场的3台金属探测仪和铁锹、铁镐等工具。考古人员在大坑旁边发现了两件金代铁釜,表面锈迹斑斑,有些类似现在的平底锅。因为挖掘方法不当,两件铁釜损坏严重。
民警调查得知,挖掘者来自五常牛家镇,听说此地挖出文物后,就赶来“挖宝”,并用金属探测仪在田地里查找。
据了解,早在2004年底,在五常市冲河镇就曾发生过部分村民疯狂盗掘古遗址的恶性事件。近1000多公斤的古货币被挖掘贩卖。仅村民为“挖宝”而购进或赊销的金属探测器就多达20余台。此次在双城发生的“挖宝”现象说明,盗掘事件已经愈演愈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盗窃、哄抢、私分或者非法侵占国有文物的;以牟利为目的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的,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目前,双城警方已对此事立案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