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正言刑屹霆郜征)因为不满父母为自己安排的包办婚姻,长丰县的小美(化名)婚后3天就用斧头砍死丈夫(本报曾报道)。4月21日上午,合肥市中级法院在长丰县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小美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赔偿丈夫家属经济损失63000余元。
2004年3月,小美与丈夫经人介绍相识恋爱,但两人平时交往并不多,结婚前,小美就曾提出过退婚。但最终婚礼还是在2005年11月15日如期举行。11月18日凌晨5时许,小美与丈夫因为感情等问题发生争执并厮打,被亲友劝阻。小美独自到二楼房间休息。13时许,小美下楼见丈夫在床上睡觉,就拿起家里的斧头朝熟睡中的丈夫头部连砍数下,将一肚子怨气全发泄在丈夫身上,然后用衣服和纸箱将斧头掩藏好返回二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