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 陈希 通讯员望作信李军)宜昌海事局昨日透露,一油轮在三峡库区巴东一油库码头擅自卸油作业,被处以2万元的行政罚款。这是三峡库区成库以来,首次对擅自装卸危险品的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17日8时50分,三峡库区巴东王家滩一油库码头,海事人员发现“江油301轮”拖带的“油字502驳”正在进行卸油作业。经查,“江油301轮”拖带“油字501驳”和“油字502驳”,共载运柴油1000吨,由荆州发航上驶至巴东港。
据介绍,三峡蓄水成库后,水流缓慢,油类一旦落入水中,易造成水体污染,国家为保护库区水域清洁,对船舶在库区装卸危险品货物做了严格规定:船舶进港前,需提前24小时向海事部门办理申报手续,经海事同意后,方可装卸作业。
此船卸油虽未造成水体污染,但是在海事部门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的,按规定,应给予2万元的行政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