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超期燃气表更换费不应由消费者埋单!”昨日,中消协以一种“发布观点”的新方式反映消费者的呼声、抨击不合理现象。
中消协明确表示:配装燃气表是燃气公司开展经营活动、成为公用企业的先决条件。
中消协提出3条建议:1.政府有关部门应敦促燃气公司,尽快对超期民用燃气表进行免费更换;2.有关立法机构应通过立法,明确更换水电气热计量表的责任方;3.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须理清民用燃气费的成本构成,明确初装费等收费项目的支出情况,并予公示,确保消费者的知情权、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