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重庆4月22日电(记者朱薇)重庆两出租车司机因强行向外地乘客索取高额“的费”,日前被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以犯强迫交易罪送入监狱。
2005年9月8日晚9时,出租车司机朱波伟驾车在重庆火车站附近搭载乘客皮某至重庆汽车北站。 途中,朱波伟为多收取钱财,先是劝皮某入住宾馆,被拒绝后又采用语言威胁等手段,强行从皮某上衣口袋内搜走人民币100元。
随后,朱波伟在江北机场搭载乘客杨某,遇见另一名出租车司机雷秀平,雷遂转乘朱波伟的出租车一同返回渝中区。途中,朱波伟、雷秀平要求杨某支付出租车费480元,被害人不从,二人即以语言相威胁,雷秀平又强行对杨某进行搜身,搜出人民币650元,将杨某送至目的地后,强行收取车费500元。
法院审理此案后认为,朱波伟、雷秀平二人采取了暴力及胁迫手段,其动机是强制获取营运暴利,其行为也是在从事出租车营运中,取得与合理价格相差悬殊的出租汽车服务费。二人的行为侵犯了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及出租车市场秩序,因而构成了强迫交易罪,遂分别判处朱波伟、雷秀平有期徒刑十个月、六个月,并各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