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与合作对象有私人恩怨,医学硕士古计明竟在办公室安装放射源害人。2003年7月,70多名受害人为此将其告上法庭,索赔高达3000万元。20日此案在广州市中法进行二审。
天花板藏辐射源
1997年6月28日,以古计明为法人代表的广州某科技公司与广州某医院合作建立激光医疗中心。 在合作期间,古计明与医院负责该中心的整形外科主任赵某产生矛盾,古计明对赵某怀恨在心,伺机报复。
2002年5月9日下午,古计明用仿造的准购证和介绍信到辽宁省丹东一家公司(以下简称丹东公司)买了一台探伤机。第二天,古计明携带该机到北京某科学研究所安装了放射源。古计明和手下的打工仔方振华把该机的装源铅罐安装在古计明的办公室天花板上,连接主机的管道则从天花板上拉到赵某办公桌上方的天花板上。
2002年5月中旬到7月19日期间,古计明、方振华多次共同或单独趁赵某在办公室工作和中午休息的时候,在古计明办公室的暗室里通过驱动探伤机施源器,将铅罐里的放射源输送到赵某的办公室,直接对赵某的身体进行照射。
医生病发主犯判死缓
一段日子后,赵某开始常常感觉很疲劳,没有食欲,头晕,呕吐。体检结果让赵某吓了一跳:他的白细胞只有2700指数,而正常值是4000~10000。赵某心生疑窦,忙叫核医学科的医生拿着探测仪测量。刚开启仪器,仪器警报器就开始鸣叫,赵某的办公室有放射源!
2003年7月4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古计明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判处方振华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
该中心其他同事随后也反映出现不同程度的全身乏力、记忆力下降、牙龈出血等症状。经法医鉴定,赵某损伤程度构成重伤,江某等13人的损伤构成轻伤,李某等61人构成轻微伤。据《新闻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