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曾庆光)自2001年厦门市委、市政府将创建中山路“打假维权、消费者满意街”列为当年为民办实事项目之后,思明区工商局充分运用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协调相关单位,将创建活动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有机结合起来。 通过创建活动,中山路这张“老名片”重放异彩,先后被中宣部等四部门确定为全国“创建文明城市活动”的示范点和全国“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先进单位,并在开展创建活动的当年,被国家工商总局命名为全国“打假维权、消费者满意街”。
引导企业文明经商
中山路共有282家商场、店家,每天的人流量都在万人以上,如何让消费者放心而来、满意而归,商家不售假货是关键。为此,思明工商首先从加强思想教育入手,引导企业树立文明经商、热情服务风尚,以在企业内部建立抵制假冒伪劣产品进入市场的屏障。创建活动开展以来,该会多次召开经营者座谈会,邀请中山路大型商场、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代表座谈达150多人次,宣传创建“满意街”对创造商机和促进企业、商家发展的意义,商讨如何以真诚、真情、真品、真言待客,严把进货源头关、入库验收关、上柜检查关,以不让假冒伪劣产品与消费者“见面”的实际行动参与创建活动。
维护消费者知情权
创建活动开展之初,中山路部分商店商品仍存在无标识、标识不明、不规范等现象,思明工商便联合区文化、卫生、技监等部门组成宣传小组,对商业街服饰、音像制品、药品和医疗用品等十大行业的197家商店,逐户登门进行规范商品标识指导工作。思明区消委会还认真履行“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消费咨询”的职能,把发布消费警示和营造示范街良好的消费环境相结合。该会联合思明工商在中山路显眼处设立多个“消费警示”专栏。及时发布消费领域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特别是对人身、财产造成普遍侵害的问题,揭露不法欺诈行为,避免消费者上当受骗。
为创建“满意街”营造良好氛围
“3·15”活动家喻户晓,已成为中国消费权益保护的标志。思明工商以“3·15”活动为契机,大张旗鼓地开展宣传、教育、咨询活动,争取和动员广大人民群众支持和参与。据不完全统计,仅今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期间,共组织发放各种宣传材料12500份,组织填写调查承诺卡800多份。思明区消委会还在中山路附近几个居委会监督站积极配合下,结合社区实际,广泛进行普法宣传,把满意街创建活动宣传到每个商场和每户人家,为“满意街”创建活动营造了良好的氛围。(来源:厦门日报) |